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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學院:?xml:namespace>
根據《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全日制本科生學籍管理辦法》(華水政[2015]5號)文件精神,以及《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全日制本科生學業警示、降級實施細則》,現將2015—2016學年第一學期全日制本科生學業警示工作安排如下:
一、?xml:namespace>3月14日~3月18日,各學院教學秘書對2015-2016學年第一學期取得平均學分績點不足1.5(補考后成績)的學生進行統計,填寫《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受學業警示學生情況統計表》,并出臺學院正式學業警示文件,在全院范圍內通報。統計表和學業警示文件同時報教務處、學生工作處各一份備案。
二、3月21日~3月25日,學生班導師填寫《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受學業警示學生通知書》,并與輔導員共同送達被警示學生本人并通知監護人。送達本人要有本人簽字,通知監護人情況要有記錄。
三、學生被警示后,班導師及輔導員要及時與學生進行溝通交流,制定提高學生學習成效的方案,加強對學生的督促和輔導,增強學生完成學業的自信心和學習主動性,幫助學生提高學習成績。
附件1: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學業警示學生情況統計表.xls?
附件2 :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學業警示通知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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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工作處
201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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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6-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