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研究生院:
為進一步加強大學生精神文明建設,營造我校良好的育人環境,構建文明校園、和諧校園、平安校園。按照學校統一安排,決定開展我校2015年度文明班級、文明宿舍、十大文明學生評選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對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和本、專科學生個人、宿舍和班級。
二、評選標準
文明班級、文明宿舍、十大文明學生的評選按照《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文明班級、文明宿舍、文明學生評選獎勵辦法》執行。
三、評選比例
以各學院、研究生院為單位,文明班級按行政班級數的2%進行評選,文明宿舍按在校生宿舍總數的2%評選,十大文明學生每學院推薦1名,研究生院推薦1名,經黨委學工部審核復選10名上報校文明辦。
四、評選時間
各學院、研究生院應于2016年4月16日前評選、公示完畢,并組織填寫《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文明班級、文明宿舍評選申請表》、《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十大文明學生”推薦表》,并將評選結果及材料(評選申請表、匯總表及申報材料)匯總后報送至學生處龍子湖校區6號宿舍樓6129辦公室,電子材料壓縮后命名為“XX學院文明班級學生宿舍材料匯總”發送至szk4115@126.com。
五、評選要求
1、各學院、研究生院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發揮評選表彰的導向和示范作用,推動精神文明建設活動全面開展。
2、在評選工作中,要嚴格按照“自下而上、擇優推薦”的原則進行評定;要做到評選條件、評選名額、評選程序和評選結果“四公開”,確保評選工作順利進行,按期完成。
3、學生工作部將對初評結果嚴格審核,對不具備評選條件的個人和集體直接取消資格,不再補報。經審核后確定的評選結果上報校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予以審批、表彰和獎勵。
附件:
1.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十大文明學生評選標準.doc
2.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文明班級評選獎勵辦法.doc
3.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文明宿舍評選辦法.doc
4.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十大文明學生”推薦表.doc
5.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文明班級評選申請表.doc
6.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文明宿舍評選申請表.doc
7.匯總表.xls
黨委學工部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