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辦理2016級新生學生證的通知

    ( 來源:學生處 發布者:xsc 發布日期:2016年09月28日 )

    各學院:

    2016級新生報到登記工作基本結束,學生處近期將統一為新生辦理學生證,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辦理新生學生證

    (一)辦理程序

    1.各學院于2016年9月29日上午在龍子湖校區學生處辦公室6133房間領取學生證,按照《學生基本信息登記表》(見附件1)(或學生處主頁下載),組織學生以班為單位按學號順序認真如實填寫。

    2.各學院依據新生高考信息審核學生填寫內容:姓名、性別、年齡、專業、家庭住址、乘車區間等,審核無誤后組織專人謄寫學生證、粘貼照片。

    3.各學院將填寫無誤的學生證(以班級為單位橡皮筋綁扎好)和紙質《學生基本信息登記表》,統一由一名輔導員老師到校長辦公室蓋鋼印(龍子湖校區文體活動中心二樓204房間)和印章(龍子湖校區文體活動中心二樓206房間),不接受單個班級和學生自行辦理。請按照附件2安排時間表,提前與校辦朱老師預約蓋章,聯系電話69127202。第一學期注冊章由學院自行統一加蓋。

    4、學生基本信息登記表于2016年10月9日前交回學生處辦公室6132房間。

    (二)填寫須知

    1.姓名必須和高考報名姓名一致。

    2.“發證日期”欄:填寫2016年10月9日。

    3.“班級”欄:例如2016001

    4.“學號”欄:例如201600101

    5.“學校所在地”欄:填寫 河南鄭州

    6.“家庭所在地”和“乘車區間”要和高考報名填寫一致且必須填寫(鄭州本地學生乘車區間也要寫“鄭州”到“鄭州”),否則不予蓋章。

    (三)注意事項

    1.請各學院在學生填寫乘車區間時,務必以中國鐵路總公司公布的標準火車站名為準,如果某地火車站較多,比如北京南站、北京西站等,可簡單寫“北京”。請各學院認真填寫相關內容,以保障學生假期順利購票。(火車票優惠卡將于11月份統一發放,以通知為準)

    2.各項內容要求如實填寫,并貼上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3.填寫學生證須使用黑色簽字筆,要求字跡清晰、整潔,內容準確無誤,涂改無效。

    4.如學生證填寫有誤,需重新更換時,應將原證交回學生處,換取新證。

     

    附件1:學生基本信息登記表.doc

    附件2:各學院蓋章時間安排表.doc

     

     

     

    學生工作處

    2016年9月28日

     

    更新日期: 201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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