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畢業生離校工作安排,現組織開展《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登記表》填寫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總體原則及要求
1.《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登記表》要放到檔案當中,每人一份,請仔細閱讀填表說明,認真填寫,以免出現因材料不合格導致的檔案被退回,政審不合格等問題。
2.填寫過程中,所有的空白處都必須填寫,并嚴格按照《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登記表》封面背側上‘填寫說明’和我校制定的填寫細則的要求填寫。
3.用黑色鋼筆或水筆填寫,字跡工整清楚,避免錯別字,請勿涂改,保持整潔。
4.必須貼上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5.第4頁“學校組織意見”和第5頁“學校對其就業工作的意見”由各學院組織填寫。填寫完畢后各學院送交學生工作處,由學生工作處審核后與校辦聯系蓋章。
二、填寫要求
見附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登記表》填寫細則
三、注意事項
1.在《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登記表》封面右下角用鉛筆注明學生學號,若為轉專業或復學學生要注明現所在班級。
2.各學院要認真安排此項工作,將本通知內容及填表要求通知到每位畢業生(含往屆未畢業今年可以畢業者)。若學生在今年不能如期畢業,在填寫《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登記表》時,“填表日期”和表內其他日期均不填寫。
3.領表時間及地點:2017年5月27-31日,學生工作處學生管理科(龍子湖校區六號宿舍樓6129房間)。交表時間及地點:2017年6月8號前各學院把填好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登記表》收齊,并按班級學號順序排好,交學生工作處學生管理科(龍子湖校區6號宿舍樓6129房間)。
4.學生處將逐份檢查,未按要求填寫的,予以退回。
5.填寫表格時因各種原因導致表格無效須重新填寫,需向輔導員提交情況說明及補辦申請書,經輔導員核實后,由輔導員統一到新校區學生工作處6129室領取新表。
附件:
《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登記表》填寫細則.doc
學生工作處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