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2017屆畢業生即將離校,現就畢業生檔案管理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離校時已簽約工作單位并辦理好“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通知書”的畢業生
1.畢業生檔案材料整理完畢后,學生工作處統一通過國內標準快遞(EMS)的方式按照我校就業指導中心提供的學生報到單位的詳細地址郵寄。
2.2017年7月20日以后,可通過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學生工作處主頁“檔案查詢”一欄查詢本人檔案郵寄情況。請已辦理過“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通知書”的畢業生在工作兩個月內及時與單位人事部門聯系,落實本人檔案轉遞情況。
3.如有問題可咨詢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學生工作處學生管理科:0371-69310072
二、考取碩士研究生的畢業生
請各學院整理《華北水利水電大學考取研究生調檔審批表》(下載地址: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學生工作處主頁——資料下載——學生管理科——考取研究生調檔審批表)及調檔函,同時填寫華北水利水電大學考取研究生信息統計表(見附件,上交紙質材料并加蓋各學院公章)一式兩份,于6月19日—20日送交至學生管理科(龍子湖校區6號宿舍樓學生工作處學生管理科6129室)電子檔請同時發到huashuidanganke@163.com郵箱。
三、請求自帶檔案的應屆畢業生
應屆畢業生檔案原則上不允許本人自帶,個別特殊情況確需自帶的,經學院和學生工作處主管領導審核后,可于2017年9月新學期開學以后到龍子湖校區學生工作處學生管理科6129室辦理檔案自帶手續。
辦理檔案自帶所需材料:
1.畢業生檔案自帶申請表(下載地址: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學生工作處主頁——資料下載——學生管理科——畢業生檔案自帶申請表,需要學院黨委副書記和學生工作處領導簽字并加蓋公章)
2.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通知書
3.檔案接收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允許本人自帶檔案的調檔函
4.本人身份證
四、由于暫時未找到工作等原因仍留存學校的畢業生檔案處理方式
1.由于未找到工作等原因滯留的畢業生檔案暫時由學校負責保存,保存時間原則上為兩年。
2.在兩年擇業期內,學生若找到工作并辦理報到證者,學生工作處會及時分批郵寄到就業單位。
3.擇業期滿兩年后,學生工作處學生管理科在收到我校就業指導中心提供的轉回生源地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通知書”后,將統一通過郵寄方式(EMS)將畢業生檔案轉到學生生源地省、市、人事部門或人才交流中心。
五、學生獎勵材料和畢業生黨員檔案處理方式
1.已簽訂工作單位和已考取碩士研究生的畢業生,黨員材料可以裝入學生檔案,隨學生檔案一起郵寄至工作單位或考取的學校。其他待就業學生的黨員檔案材料不建議放入學生檔案。一旦裝檔完畢,其黨員材料概不外借。
2.獎勵材料可放入畢業生檔案中,請各學院畢業生輔導員整理好有關獎勵材料。
3.學生檔案主要是按學號大小順序排列,為提高裝檔效率,各學院應先用鉛筆在黨員檔案和獎勵材料上標注上班級、學號。
4.各學院裝檔時間安排如下:6月12--14日。
6月12日
資環、水利、信工、環工、管經
6月13日
土木、建筑、數統、外語、國教
6月14日
機械、電力、法管、軟件、藝設
地點:龍子湖校區6號宿舍樓6129房間。
學生工作處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