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選報2016—2017學年度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優秀事跡材料的通知

    ( 來源:學生處 發布者:xsc 發布日期:2018年03月29日 )

    各學院:

    為深入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展現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風采,發揮榜樣作用,鼓勵廣大高校青年學子勤奮學習、勇于實踐、拼搏進取、全面發展,學校擬從榮獲2016—2017學年度本專科國家獎學金的學生中遴選出最優秀的學生典型,采取多種形式宣傳他們的優秀事跡。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遴選學生名額

    按照“優中擇優”的原則,選拔事跡突出、具有代表性的獲獎學生,各學院按照獲獎人數的1/3進行推薦,推薦人數不足1人的按1人推薦。

    二、事跡材料要求

    事跡材料包括個人簡介、個人事跡、照片、師長點評四部分。

    (一)個人簡介

        個人簡介控制在200字以內,寫明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學校、院系、專業、大學期間獲得的重要獎項及重要榮譽(限校級以上)、參與的重大活動等。所獲獎項按獎學金、競賽、榮譽稱號等順序列出。

    (二)個人事跡

    個人事跡包括標題與正文兩部分,2000字以內,行文人稱不限。標題要求凝煉、鮮明,集中反映中心思想。正文要求主題突出、語言流暢、真實生動、感染力強,以學生某一方面的突出表現或一個典型事跡為主線,展開鮮活的故事性敘述,盡量避免將思想品德、學習成果、實踐創新、感恩回報、資助育人等內容簡單機械的羅列成文。格式要求:文檔格式為word版本,標題采用宋體二號字加粗,正文為仿宋三號字,行間距設置為固定值28。

    (三)照片

    學生一寸證件照1張,要求JPG格式,大小在1M以上,尺寸為25mm×35mm;學生生活照1張,要求JPG格式,橫版,大小在1M以上。照片以“國獎事跡+學院+姓名”方式命名。

    (四)師長點評

    師長點評控制在200字以內,由學生所在學院領導,或有較大影響力的專家、學者對獲獎學生優秀事跡進行精辟評述,要注明點評人的職務、職稱、姓名等。

    三、材料報送要求

    請各學院高度重視此項工作,積極組織遴選優秀學生典型,于2018年4月4日前將學生事跡材料紙質版(加蓋學院印章)報送至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1101辦公室,事跡材料電子版及照片發送至電子郵件xueshengzizhu2012@126.com,電子郵箱主題中標明報送單位名稱。紙質材料、電子版材料均需提供事跡材料封皮(模板詳見附件)。 

    聯系人:范老師、劉老師

    聯系電話:0371-69127225

        附件:2016-2017學年國家獎學金個人先進事跡材料封皮 .doc

     

    學生工作處

    2018年3月29日

     

    更新日期: 2018-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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