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研究生院:
為進一步加強大學生精神文明建設,營造我校良好的育人環境,構建文明校園、和諧校園、平安校園。按照學校統一安排,決定開展我校2018年度文明班級、文明宿舍、文明學生評選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對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專科學生和研究生、班級和宿舍。
二、評選標準
文明班級、文明宿舍、文明學生的評選分別按照《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文明班級評選獎勵辦法》(附件1)、《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文明宿舍評比獎勵辦法》(附件2)、《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文明學生評選標準》(附件3)執行。
三、評選比例
以各學院、研究生院為單位,具體評選比例如下:
1.文明班級按行政班級數的2%進行評選。
2.文明宿舍按在校生宿舍總數的2%進行評選。
3.文明學生共30人。由各學院(研究生院)進行推薦,學生數(本、專科)超過2000名的學院推薦2名,不足2000名的推薦1名。2018年學生管理工作目標考核結果前五名的學院推薦人數在前述基數上各增加1名。研究生院推薦1名。
注:校級文明班級、文明宿舍、文明學生的評選結果將作為河南省文明班級、文明宿舍、文明學生評選推薦的重要依據。
四、評選時間
各學院、研究生院應認真組織評選、嚴格公示,并將評選結果及相關材料(附件4-附件7)匯總后于2019年4月15日(周一)下午五點前報送至龍子湖校區6號宿舍樓黨委學工部6130辦公室,電子版材料壓縮后以“XX學院文明班級、宿舍、學生材料匯總+負責人+聯系方式”為題目發送至huashuixueshengchu@163.com郵箱。
聯系人:李威,聯系電話:69310610。
五、評選要求
1.各學院、研究生院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發揮評選表彰的導向和示范作用,推動精神文明建設活動全面開展。
2.在評選工作中,要嚴格按照“自下而上、擇優推薦”的原則進行評定;要做到評選條件、評選名額、評選程序和評選結果“四公開”,確保評選工作順利進行,按期完成。
3.黨委學工部將對初評結果嚴格審核,對不具備評選條件的個人和集體直接取消資格,不再補報。經審核后確定的評選結果上報校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予以審批、表彰和獎勵。
附件1: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文明班級評選獎勵辦法.docx
附件2: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文明宿舍評選辦法.docx
附件3: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文明學生評選標準.docx
附件4:
文明班級申請表.docx
附件5:
文明宿舍申請表.docx
附件6:
文明學生申請表.docx
附件7:
匯總表.xlsx
黨委學工部
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