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書院:
為幫助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激勵其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根據財政部、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退役軍人部、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關于印發〈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科教〔2021〕310號)要求、《河南省省級學生資助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豫財教〔2022〕118號)和《河南省學生資助項目管理辦法》(豫財教〔2023〕號)有關規定,現將我校2023-2024學年“國家助學金”評定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助對象
我校全日制在籍本科學生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二、名額分配
1.河南省教育廳分配我校2023-2024學年度“國家助學金”名額9262名,預算金額3056.46萬元。
2.根據“國家助學金”名額分配適當向農、林、水、地、礦、油等國家需要的特殊學科專業,貸款比例較高、管理績效較好的院系予以傾斜的原則,現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對各學院進行國家助學金名額分配(見附件1)。
三、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無校紀處分或治安、刑事處罰的記錄;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勤奮學習,積極上進;
4.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不鋪張浪費;
5.自愿參加學校或學院安排的義務勞動;
6.一年級學生主要考慮其家庭經濟狀況和入校后的表現,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學生在學年的學習成績各門課程均達到合格以上;
7.符合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標準中特別困難檔、困難檔或一般困難檔。
8.在同一學年內,申請并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可同時申請并獲得國家獎學金或國家勵志獎學金。
四、評審辦法、要求及上報時間
1.對認定標準中特別困難檔、(比較)困難檔、一般困難檔的學生,采用學生家庭經濟困難程度、學習積分、素質積分三方面因素分別賦予不同權重,疊加后得到國家助學金測評分值的辦法。即: 國家助學金測評分值(Z)=家庭經濟困難程度測評分值(M)×40%+學習積分(X)×40%+素質積分(S)×20%
2.各學院、書院要根據學校下達的指標等額評定,按照測評分值(Z)由高到低確定初評名單。一年級新生主要依據家庭經濟困難程度測評分值(M)、高考成績及在校表現評定。對于本年度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學院要優先考慮。
3.按照《財政部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人民銀行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學生資助管理工作的通知》(財辦教〔2021〕72號)要求,做好原建檔立卡學生資助政策的接續,確保原建檔立卡學生享受資助政策。對在本省就讀的原建檔立卡家庭普通本科學生,按照每生每年4300元標準發放國家助學金。鼓勵原建檔立卡學生發奮學習,爭取獲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
按照我省《關于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豫辦〔2020〕 26 號)要求, 將“低保 、城市困難職工等家庭的子女和特困人員、監護人因見義勇為傷亡的被監護人、殘疾人子女、烈士子女、孤兒”等群體一并作為特殊困難群體予以優先資助,應助盡助。
今年因臺風、暴雨等自然災害原因造成經濟重大損失的困難家庭學生予以一定關注和資助。各學院、書院對因汛受災嚴重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給予最高等次資助。
4.各學院、書院要成立“國家助學金”評定小組。分管學生工作的領導為組長,輔導員、班主任、教師代表和學生代表為成員。嚴格根據《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要求進行評定。
5.學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學生所在班級評議小組要對申請人進行民主評議,評議小組提出班級意見,輔導員審核簽署意見,并報學院學生工作領導小組核實推薦。
6.各學院、書院在國家助學金的申請、推薦、評審、公示、發放等過程中,要實事求是,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并實行公示制度,各學院、書院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杜絕一切弄虛作假或其它違紀行為。
7.2023年9月22日18:00前,符合國家助學金評審條件的學生務必登錄《河南省高校學生資助在線》手機版(網址:gxzz.haedu.gov.cn)完善個人信息并提出申請等待輔導員及院系審核,具體操作規范詳見附件(國家獎助學金網上申請操作指南)。學生本人等待學校審核通過后,方可自行網上打印《國家助學金申請審批表》。
8.各學院、書院將本院評審結果公示無異議后,務必于2023年10月7日前登錄《河南省高校學生資助業務系統》(網址ywxt.gxzz.haedu.gov.cn)完成輔導員審核、學院審核。
10月8日-10月13日,在全校范圍內公示各學院、書院推薦學生名單。10月15日數據報送省資助中心。
9.在學院、書院或在全校范圍內公示不滿5個工作日的,取消推薦資格。
10.各學院、書院要認真填寫《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國家獎助學金評審總結報告》,不得敷衍了事。并于2023年10月13日中午12點前將學生《國家助學金申請審批表》(附件2一式一份)、《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國家獎助學金評審總結報告》(見附件3)等評審材料報送校學生獎助管理科(龍子湖校區文體活動中心210房間)。
五、填表要求
1.申請審批表的內容必須填寫完整,真實有效,蓋章齊全,不得漏項,不得擅自更改表格格式,不得隨意涂改。
2.申請理由一欄中,要寫明家庭困難的理由及申請的原因,不要再另附紙張。
3.申請審批表中學生應手寫填表,申請審批表中“院(系)意見”欄須加蓋學院(書院)行政公章,不得以學院(書院)黨委印章代替。
六、咨詢、投訴電話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王老師0371—69127225
電子郵箱:xueshengzizhu2012@126.com
附件1 2023-2024學年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國家獎助學金分配名額.xlsx
附件2 國家助學金申請審批表.doc
附件3國家獎助學金評審報告.doc
國家獎助學金網上申請操作指南.doc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