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河南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評選2023年河南省普通大中專學校優秀應屆畢業生的通知》(教辦學〔2023〕170號)精神,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示范引領作用,引導廣大畢業生將個人成長成才融入出彩中原偉大實踐,將個人前途與國家命運同頻共振,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貢獻青春力量。經研究決定,學校繼續組織開展“河南省普通大中專學校2023年優秀應屆畢業生”(以下簡稱“省優秀畢業生”)推薦和“華北水利水電大學2023年優秀應屆畢業生”(以下簡稱“校優秀畢業生”)評選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
我校2023年全日制普通應屆本專科畢業生
二、評選比例
“省優秀畢業生”的評選比例:我校2023年度應屆本專科畢業生總人數的2%(取小數點前整數)。“校優秀畢業生”的評選比例:我校2023年度應屆本專科畢業生總人數的8%(取小數點前整數)。具體名額分配見附件1。省優秀畢業生須從校優秀畢業生中擇優產生。
三、校優秀畢業生評選條件
(一)基本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政治信念堅定,具有敏銳的政治鑒別力和政治責任感,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場堅定,堅持黨的基本路線,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無不當言行。
2.勤奮好學,品學兼優,按時修完全部學業,所修課程均已通過,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校規校紀,尊重老師,團結同學,在校期間未受過紀律處分,曾獲得過校級及以上表彰。
3.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熱愛集體、樂于助人,富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積極參與服務鄉村振興,主動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社會實踐等社會公益服務活動,能夠起到模范帶頭作用。
(二)優先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同等條件下可優先推薦評選:
1.在校期間獲得省級或校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文明學生”“優秀團員”“優秀團干部”“最美大學生”等榮譽稱號;獲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等國家級獎勵的畢業生。
2.具有正確的就業觀與擇業觀,響應國家號召獻身國防事業,積極參加國家和我省基層就業項目,自愿赴西部、邊遠、貧困地區和艱苦行業和重點領域、新興領域、國際組織就業的畢業生。
3.創新創業意識較強,積極開展創業實踐活動且成績顯著;在學術、科研、創新創業大賽、技能大賽、體育競賽等方面表現突出,獲得過校級及以上成績榮譽或獎勵的畢業生。
4.道德品質突出,在助人為樂、見義勇為、誠實守信、敬業奉獻、孝老愛親等方面榮獲市級以上道德模范表彰的畢業生。
(三)直接推薦
在突發事件、重大活動中有突出表現或做出重大貢獻的,并獲得過校級及以上表彰或由相關部門出具證明經黨委學生工作部認定同意的,可直接推薦為校級優秀畢業生。直接推薦總人數不超過本學院畢業生總人數的4%,且不占用學院8%的指標名額。
四、省優秀畢業生評選條件
(一)基本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政治信念堅定,具有敏銳的政治鑒別力和政治責任感,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場堅定,堅持黨的基本路線,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無不當言行。
2.勤奮好學、品學兼優,按時修完全部學業,專業課學習成績名列前茅,所修課程未出現不及格情況,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校規校紀,尊重老師,團結同學,在校期間未受過紀律處分。
3.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熱愛集體、樂于助人,富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積極參與服務鄉村振興,主動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社會實踐等社會公益服務活動,能夠起到模范帶頭作用。
4.原則上從校級“優秀畢業生”中產生。
(二)優先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同等條件下可優先推薦評選:
1.在校期間獲得省級或校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文明學生”等榮譽稱號;獲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等國家級獎勵的畢業生。
2.具有正確的就業觀與擇業觀,響應國家號召獻身國防事業,積極參加國家和我省基層就業項目,自愿赴西部、邊遠、貧困地區和艱苦行業和重點領域、新興領域、國際組織就業的畢業生。
3.創新創業意識較強,積極開展創業實踐活動且成績顯著;在學術、科研、創新創業大賽、技能大賽、體育競賽等方面表現突出,獲得過省級及以上成績榮譽或獎勵的畢業生。
4.道德品質突出,在助人為樂、見義勇為、誠實守信、敬業奉獻、孝老愛親等方面榮獲市級以上道德模范表彰的畢業生。
(三)直接推薦
獲得省部級及以上表彰獎勵,在突發事件、重大事件中有突出表現或做出重大貢獻并獲得過表彰的,可直接推薦,不占用學校2%的指標名額。
五、評選程序
1.評選工作在學校統一領導下進行,本專科生由黨委學生工作部具體負責,由各學院組織評選。
2.校優秀畢業生的評選工作,根據評選條件,由學生本人申請,所在班級民主評議,向學院推薦。學院審查并廣泛征求輔導員、任課教師的意見,綜合考察后,報黨委學生工作部審核。黨委學生工作部負責對推薦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天,無異議后將推薦名單上報學校。
3.河南省優秀畢業生的評選工作,根據評選條件,由學生本人申請,所在班級民主評議,向學院推薦。學院審查并廣泛征求輔導員、任課教師的意見,綜合考察后,報黨委學生工作部審核。黨委學生工作部負責對推薦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天,無異議后將推薦名單上報學校,學校批準通過后,上報河南省教育廳。
六、提交材料
1.申請“省優秀畢業生”學生需填寫“校優秀畢業生審批表”(一式一份)和“省優秀畢業生審批表”(一式兩份);申請“校優秀畢業生”學生只需填寫“校優秀畢業生審批表”(一式一份)。所有表格做到內容真實、不改變原表格式,每段首行縮進2字符,字體采用仿宋_GB2312,字號根據字數適當調整,確保美觀,各項不得空缺,電子版打印。上報材料若發現有明顯錯誤、雷同、造假、內容敷衍等情況,直接取消參評資格。
2.各學院需提交材料如下:
(1)《河南省普通大中專學校優秀應屆畢業生審批表》(附件2),A4紙正反面打印,一式兩份。院系意見一欄須加蓋學院行政公章。)
(2)《河南省普通大中專學校優秀應屆畢業生推薦名單》(附件3),加蓋學院行政公章。同時報送電子版。
(3)《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優秀應屆畢業生審批表》(附件4),A4紙正反面打印,一式一份。學院意見一欄須學院主管學生工作的副書記簽名并加蓋學院行政公章。)
(4)《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優秀應屆畢業生推薦名單》(附件5),加蓋學院行政公章。同時報送電子版。
(5)學生的入學以來成績單,加蓋學院行政公章。
(6)每學院可報送1-2名《河南省普通大中專學校優秀畢業生典型事跡材料》,典型事跡材料要求寫作規范,內容應包含事跡文字材料、圖片、視頻素材(受訪視頻)等用于宣傳推介材料,事跡材料應采用第三方人稱,突出重點,內容真實,簡明扼要,具有較強的觸發力和感染力,字數控制在1500字以內。黨委學生工作部將從中擇優選取2名優秀事跡材料報送河南省教育廳。
3.各學院需收集備查的材料:
(1)學生入學以來相關獲獎證書和證明的PDF掃描件。
(2)學生入學以來相關榮譽證書的PDF掃描件。
七、獎勵辦法
1.省優秀畢業生經省教育廳審定通過后,頒發榮譽證書;校優秀畢業生,由學校表彰并授予榮譽稱號,頒發榮譽證書。
2.“省優秀畢業生審批表”裝入畢業生檔案。
3.優秀應屆畢業生如參加各類就業雙向選擇活動時,同等條件下學校優先推薦。
八、評選截止時間
截止時間為2023年5月22日(周一)12:00之前,各學院請按時將應提交的紙制材料整理好后報黨委學生工作部(龍子湖校區文體活動中心學生工作處209房間,聯系人:谷老師,郵箱:guanlike_ncwu@126.com),電子版材料發送指定郵箱,郵件以“XX學院優秀畢業生材料+負責人+聯系方式”為標題。逾期不報視為自動放棄參評資格。
九、組織領導
各學院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堅持“誰推薦誰負責”,嚴格評選程序,精心組織實施,按時報送推薦材料。結合本《通知》,根據工作需要,各學院也可制定評選實施細則。在評選活動中,被評選為“省優秀畢業生”、“校優秀畢業生”稱號的,如畢業離校前出現結業、未取得畢業資格以及違反法律和校規校紀等不適合授予“省優秀畢業生”、“校優秀畢業生”稱號相關情況的,學院須收回其優秀畢業生證書和相關審批材料,向黨委學生工作部呈報取消其“省優秀畢業生”稱號的書面報告,并將其證書和相關材料退回。
各學院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認真履行職責,從細從嚴把關,扎實做好遴選推薦工作。黨委學生工作部接受廣大畢業生和社會的監督,對評選過程中出現的違規違紀問題將嚴肅查處。
黨委學生工作部:
聯系人:谷老師 聯系電話:0371-69310358
舉報郵箱:guanlike_ncwu@126.com
附件1各學院候選人名額分配表.docx
附件2河南省普通大中專學校優秀應屆畢業生審批表.docx
附件3河南省普通大中專學校優秀應屆畢業生推薦名單.xlsx
附件4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優秀應屆畢業生審批表.docx
附件5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優秀應屆畢業生推薦名單.xlsx
黨委學生工作部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