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做好2023年學生返鄉以及寒假期間學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 來源: 發布者: 發布日期:2022年12月27日 )

    各學院、書院:

    為了做好寒假前學生管理和學生返鄉后管理工作,維護校園安全穩定,保證學校各項工作的正常運行,特通知如下:

    一、學生返鄉管理工作的具體要求

    1.要高度重視,要向學生講明當前新冠疫情形勢。學生離校后,應盡快返鄉,返鄉途中注意做好個人防護,盡量錯峰出行,減少人員聚集,在公共場所須全程佩戴口罩。返鄉后要做好健康監測,規范佩戴口罩,如遇身體不適請盡快就醫,在醫生指導下科學用藥,康復后要注意休息,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責任人。

    2.要在離校前全面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各學院(書院)在學生離校前要通過發布通知、召開班會、發布提醒等形式,采取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教育學生加強離校返鄉途中防護,并對學生普遍進行一次以預防交通事故、火災、食物中毒、燃放煙花爆竹、反傳銷以及防止被搶、被盜、被騙案件發生的專題教育,強化學生的安全防范意識,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要教育廣大學生自覺維護學校和大學生形象,遵紀守法,遵守社會道德規范,做守法公民。

    3.要重點做好學生宿舍的安全保衛工作。學生離校前各學院(書院)要告知學生在離校時,現金、筆記本電腦等貴重物品一律不得在宿舍存放。若發現安全問題及時報告和處理,把可能發生的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

    4.學生無特殊原因一律不予留校。因特殊原因確需暫時留校的,需由本人提出申請,經留人單位審批和學院(書院)審批后,方可留校。學生所在學院(書院)或留人單位必須做好學生管理工作方案,做好“一人一檔”留校學生信息臺賬。學生離開宿舍時,一定要關好門窗、儲物柜、水管,切斷電源,防止被盜事件和火災的發生。各學院(書院)要認真做好學生的離校工作,對離校完畢的宿舍要及時貼上封條。要組織人員進行深入巡查,對于私自留校的學生進行批評教育,并責令其離校。

    5.要特別強調學生返鄉的旅途及假期安全。各學院(書院)要掌握每位學生離校的去向,要杜絕非法包車,教育學生乘坐具備資質的客運單位的交通工具,及時回家返校,不參與違法、迷信活動。嚴格禁止組織學生進行集中統一活動。要教育學生如必須外出時,一定要遵守相關安全規定,注意外出活動期間的飲食衛生。

    6.要時刻關注學生的動向。各學院(書院)要高度關注、準確掌握離校后學生的思想、行為等動向,要掌握主動,科學研判,排查隱患,堵塞漏洞,切實做到信息靈、情況明,確保學生中出現的問題得到妥善及時的解決。主管學生工作的學院(書院)黨委副書記、輔導員要做到手機聯系24小時暢通。

    7.要做好學生離校后值班值守工作。各留人單位要建立值班制度,保證通信暢通,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隨時掌握學生動態,確保能應對各種突發事件,發現問題,及時有效處理,并按規定及時、如實上報,不得隱瞞不報或遲報、漏報。如有特殊情況需及時報告主管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

    二、留校申請相關要求

    如確有學生因特殊原因無法離校的或需配合有關單位進行相關工作任務的,須由各學院(書院)和相關單位辦理相關手續后方可留校。

    1.2023年1月6日12:00前,符合條件的本科生需提交《2023年寒假本科生留校申請表及承諾書》(附件1)一式四份,由留人單位和各學院(書院)審批同意后,一份留人單位備案,一份學院(書院)備案,一份學生工作處學生管理科備案(文體活動中心209房間),一份后勤服務中心學寓管理科(龍子湖校區在學生公寓2號樓東頭,電話69127516;花園校區在學生公寓6號樓東頭,電話69127517)。

    2.2023年1月6日12:00前,各學院(書院)匯總本學院(書院)留校學生信息,填寫《2023年寒假留校住宿學生情況統計表》(附件2),以學院(書院)為單位將紙質版和電子版報至學生工作部(處)和后勤服務中心,由后勤服務中心學寓管理科核發寒假臨時出入證。

    3.請各學院(書院)按照有關要求及時對離校完畢的宿舍進行封閉。留校學生須憑臨時出入證進出宿舍樓。沒有辦理臨時出入證的學生不得在宿舍居住,對于不攜帶臨時出入證的學生,宿舍樓管理人員將拒絕其出入。

    4.各留人單位負責人是留校學生的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加強對批準留校的學生的安全教育及日常管理,組織人員深入宿舍進行每日巡查。學校自1月7日起,啟動寒假學生情況摸排制度,各留人單位須每日填寫《2023年寒假留校學生情況摸排表》(附件3),并上報本部門在校學生人數,做好存檔備查。

    5.各留人單位或相關學院(書院)要對留校學生進行專門安全教育,教育留校學生遵守校規校紀。留校學生須嚴格遵守學生管理的有關規定,不得在學校飲酒,不得留宿本人宿舍以外人員,不得違規用電,不得在宿舍等校內場所做飯,不得在實驗室有吃、住,不得有晚歸等行為。學生有違反校規校紀的,將按《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學生違紀處理管理規定》(華水政〔2021〕2號)進行嚴肅處理。

    聯系人:谷老師(學生工作處)、蘭老師(后勤服務中心龍子湖校區)、王老師(后勤服務中心花園校區)

    三、其他

    江淮校區留校學生管理工作參照本通知執行。

     附件1:2023年寒假留校本科生申請表及承諾書.docx

     附件2:2023年寒假留校學生情況統計表.xlsx

     附件3:2023年寒假留校學生情況摸排表.docx

     

    學生工作部(處)

    后勤服務中心

    2022年12月26日

    更新日期: 2022-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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