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開展“輔導員工作室”培育建設申報的通知

    ( 來源: 發布者: 發布日期:2021年11月28日 )

    各學院、書院: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繼續貫徹落實全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會議精神和《普通高等學校輔導員隊伍建設規定》(教育部第43號令)文件要求,統籌整合全校學生工作隊伍力量,為一線工作提供理論支撐、智力支持和實踐方案,進一步提升我校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水平,加強我校輔導員隊伍的專業化、職業化、專家化建設,切實保障輔導員工作有條件、干事有平臺、待遇有保障、發展有空間。經學校研究,決定開展“輔導員工作室”培育建設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建設目標

    建設輔導員工作室,要緊緊圍繞立德樹人這一根本任務,以服務學生發展為核心,以促進學生成長成才為導向,圍繞輔導員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緊密結合學校學生工作特點,通過開展學術研究、實踐探索、研討交流、成果應用等,將其建設成為集工作交流、能力提升、理論研究與實踐創新多位一體的重要平臺,努力打造專家型輔導員骨干,培育一批有一定影響力和知名度的輔導員團隊,同時發揮示范引領、輻射帶動作用,推動輔導員工作專業化、科學化、品牌化發展。

    二、建設要求

    1.開展學術研究。輔導員工作室應以學生教育管理服務工作為基礎,針對新形勢下高校輔導員工作面臨的熱點和難點問題進行專題研究,進一步探索高校輔導員工作的新途徑、新方法。

    2.積極創新實踐。要貼近大學生思想、學習、工作和生活的實際需求,積極開展富于創造性、具有推廣價值和示范意義的實踐工作。

    3.抓好團隊建設。工作室負責人既要全面負責工作室的日常運行與業務開展,同時也要致力于團隊建設,積極引入校內外相關資源,支撐工作室建設和發展。

    4.推廣育人成果。輔導員工作室的教育研究成果應具有可操作性、可復制性、可推廣性,及時把工作室的創新實踐和成功經驗以新聞報道、論文、講座、研討會、觀摩考察等多種形式進行推廣。

    三、建設方向

    輔導員工作室應明確建設方向,圍繞思想理論教育和價值引領、黨團和班級建設、學風建設、日常事務管理、網絡思想政治教育、校園危機事件應對、民族團結教育、中華傳統文化傳承、職業生涯規劃與就業指導、理論和實踐研究、輔導員職業能力提升、書院制學生工作管理等方面開展研究和創新實踐工作。

    四、項目培育數量

    組織專家進行評定,擇優評定重點項目1項,骨干項目2項,一般項目不少于3項,視申報項目數量最終核定。

    五、建設周期

    每個輔導員工作室建設周期為2年。各工作室在建設周期內不得隨意更換工作室建設方向和名稱。

    六、申報條件

    1.輔導員工作室成員必須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忠誠于黨的教育事業,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覺悟和理論素養;熱愛高校輔導員事業,關心愛護學生,師德高尚,廉潔自律;具備較強的思想理論研究和價值引領教育的能力,準確把握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和學生成長成才規律。

    2.輔導員工作室設負責人1名,應為各學院分管學生工作的副書記或在崗專職輔導員,專職從事輔導員工作兩年以上(2019年12月31日前入職),在學生教育、管理與服務工作中具有扎實的理論基礎和豐富的實踐經驗。

    3.工作室成員原則上不超過5人,鼓勵跨學院聯合申報,支持同年級帶班輔導員聯和申報。

    4.為保證工作室建設成果,每位專職輔導員僅能擔任1個輔導員工作室的負責人,每位輔導員至多加入2個輔導員工作室。

    七、相關經費保障

    1. 學院、書院負責對準予成立的輔導員工作室提供專用工作場地;學生工作部為輔導員工作室提供經費保障,重點項目資助2萬元,骨干項目資助1.5萬元,一般項目資助1萬元,按照考核進度分次劃撥;各項目要嚴格管理經費支出,保證經費落到實處。研究經費主要用于輔導員工作室的課程建設、課題研究、著作或論文發表、學術研討、網站建設和學習交流等方面,并根據任務目標、內容特色等為工作室配齊所需相應設備,購置相關專業書籍與期刊資料。

    2.工作室由學生工作部統一管理,在學校官方網站等平臺發布研究動態,發揮工作室的引領帶動作用,用創新理論指導實際工作,整合教育資源,形成輻射力量,進一步推廣工作成果,共享優質教育科研資源。

    3.在年度優秀輔導員相關評選中,獲得優秀工作室的負責人優先推薦。

    4.優先推薦優秀工作室代表參加全省、全國的相關培訓、交流,開闊研究視野,推動崗位工作高質量發展。

    八、工作考核

    1.中期考核。在項目建設一年后進行,由學生工作部負責進行中期考核,對達不到建設要求的進行整改。考核主要采取提交項目成果材料和中期匯報等方式。中期建設要求積極開展工作室創建工作,有序推進相關工作并取得階段性工作成果。

    2.驗收考核。在建設周期結束時進行驗收考核,提交總結材料、研究論文發表情況和課題立項等成果。考核驗收未通過的可延長1年再進行驗收,延長期間學校不再給予經費支持;延長時間后仍驗收不合格的,取消建設資格,不予撥付后續經費,負責人下一周期內不得再進行申報。

    3.依法依規開展工作。工作室在開展研究的過程中如出現違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或法律規定,違反師德規范,弄虛作假出現嚴重學術不端行為、嚴重違反財務制度等行為,學生工作部可直接撤銷工作室,并給予相關責任人及學院通報批評。

    九、申報時間及要求

    請有意向申報的輔導員填寫《華北水利水電大學輔導員工作室申報書》(見附件),并于2021年12月10日18:00前,將申報書紙質版加蓋公章后報送至學生工作部226辦公室,電子版發送至szk4115@126.com。學校將組織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評估論證,確定工作室建設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后命名授牌。

    附件華北水利水電大學“輔導員工作室”培育建設申報書.docx


    學生工作部

    2021年11月26日

    更新日期: 2021-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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