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做好我校2020-2021學年“國家獎學金”評定的通知

    ( 來源: 發布者: 發布日期:2021年09月22日 )

    各學院:

    為激勵我校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并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根據河南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關于做好2021年高校學生國家獎助學金評審發放工作的通知》(豫教資〔2021〕45號)文件要求,現將我校2020-2021學年“國家獎學金”評定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參評對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在籍本科學生中特別優秀的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學生。

    二、獎金額度及人數分配

    省分配我校2020-2021學年“國家獎學金”本科生名額75名,預算金額60萬元,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8000元。根據“國家獎學金”適當向農、林、水、地、礦、油、核等國家需要的特殊學科專業傾斜的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對各學院進行國家獎學金名額分配(見附件)。

    三、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無受校紀處分或治安、刑事處罰的記錄;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身心健康,積極進取;

    5.學習勤奮、刻苦,熱愛所學專業,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異;

    6.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特別突出,學年綜合積分專業和學習積分專業排名均位于前10%。根據分配名額,各學院應按照學生綜合積分年級專業排名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初評名單。學年學習積分和綜合積分年級專業排名沒有進入前10%,但達到前 30%(含 30%)的學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現非常突出,也可申請本科生國家獎學金,但需提交詳細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須經學校相關部門審核蓋章確認。其他方面表現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風尚、學術研究、學科競賽、創新發明、社會實踐、社會工作、體育競賽、藝術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現特別優秀。(詳見《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本科生國家獎學金管理辦法》華水政〔2021〕48 號)

    7.同一學年內,獲得國家獎學金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同時申請并獲得國家助學金,但不能同時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

    四、評審要求及上報時間

    1.各學院要成立國家獎助學金評定小組。分管學生工作的領導為組長,輔導員、班主任、教師代表和學生代表為成員。嚴格按照《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要求進行評定。

    2.學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學生所在班級民主評議,班委提出班級意見,輔導員審核簽署意見,并報學院“國家獎學金”評定小組審批。

    3.各學院在獎學金的申請、推薦、評審、公示、發放等過程中,要實事求是,堅持公開、公正、公平、擇優的原則,并實行公示制度,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杜絕一切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行為。

    4.2021年9月25日前,符合國家獎學金評審條件的學生務必登錄《河南省高校學生資助在線》手機版(網址:gxzz.haedu.gov.cn)完善個人信息并提出申請等待輔導員及院系審核,具體操作規范詳見附件(國家獎助學金網上申請操作指南)。學生本人等待學校審核通過后,方可自行網上打印《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

    5.各學院將本院評審結果公示無異議后,務必于2021年10月8日前登錄《河南省高校學生資助業務系統》(網址ywxt.gxzz.haedu.gov.cn)完成輔導員審核、學院審核。

    10月11-15日,各學院推薦學生名單在全校范圍內公示。10月17日數據報送省資助中心。

    6.在學院或在全校范圍內公示不滿5個工作日的,取消推薦資格。

    7.各學院要認真填寫《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國家獎助學金評審總結報告》,不得敷衍了事。并于2021年10月15日下午5點前將學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A4紙雙面打印一式三份)、《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國家獎助學金評審總結報告》等評審材料報送校學生獎助管理科(龍子湖校區學生處獎助科210房間)。

    8.《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國家獎助學金評審總結報告》見附件。

    五、填表要求

    1.國家獎學金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須雙面打印,工整填寫,內容須填寫完整、蓋章齊全,不得缺項、漏項,不得擅自更改表格格式,不得隨意涂改。

    2.“學習情況”登記欄中成績(學習成績或綜合考評成績)在按專業□中畫上∨。同年級同一專業,成績名次不得出現并列情況;總人數和必修課門數應據實填寫,不得出現同年級同一專業排序下前后總人數不一致、必修課門次不符合實際等情況。

    3.申請表“學生獲獎情況”需據實填寫,注明獲獎時間、所獲獎項全稱及頒獎單位,不得偽造虛構。表述模糊、信息不全者視為無效。

    4.申請表“申請理由”應全面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國家獎學金申請理由字數控制在200字以上300字以內;推薦意見應當簡明扼要,字數控制在100字以上150字以內;達不到以上最低字數要求的視為無效申請。

    5.申請表“推薦人”必須是申請學生的輔導員或班主任,其他人無權推薦。表格須體現學校各級部門意見及公示時間,推薦人和學院主管學生工作的領導同志須親筆簽名,不得由其他人代寫推薦意見。

    6.申請審批表中學生填寫部分不允許手寫填表,表格打印出來后需本人親筆簽名;“院(系)意見”欄須加蓋院(系)行政公章,不設立院(系)的學校,須在“院(系)意見”欄中說明。不按要求加章視為無效申請。

    7.申請表中凡需簽名之處,必須由相關人員親筆簽名,不得以私章代替。申請表上報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復印件或掃描件。

    六、咨詢、投訴電話

    王老師 0371—69127225

    附件1: 國家獎助學金評審報告.doc

    附件2: 2021-2022學年華北水利水電大學獎助學金分配.xlsx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2021年9月22日

    更新日期: 2021-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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