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為更好地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鼓勵學生在校期間刻苦學習,奮發向上,銳意進取,德、智、體、美、勞等方面全面發展,根據《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本專科學生獎學金評定辦法》(華水政[2017]92號)文件規定,現將我校2019屆畢業生校內獎學金評定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參評對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2019屆本、專科應屆畢業生。
二、獎學金類別、金額及獲獎比例
(1)畢業年級本科學生獎學金實行下列標準和比例:
畢業學年本科學生只評定優秀學生獎學金,實行下列標準和比例:一等獎學金,1500元/人,按畢業生人數的3%進行評選;二等獎學金,1000元/人,按畢業生人數的5%進行評選;三等獎學金,600元/人,按畢業生人數的15%進行評選。
(2)畢業年級專科學生獎學金實行下列標準和比例:
1.優秀學生獎學金:一等獎學金,500元/人,按畢業生人數的3%進行評選;二等獎學金,350元/人,按畢業生人數的5%進行評選;三等獎學金,200元/人,按畢業生人數的15%進行評選。
2.學業獎學金:一等獎學金,250元/人,按畢業生人數的3%進行評選;二等獎學金,150元/人,按畢業生人數的5%進行評選;三等獎學金,100元/人,按畢業生人數的15%進行評選。
三、申請條件
申請畢業生校內獎學金的學生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國家計劃招生的全日制本、專科在校學生;
(二)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方針、政策;
(三)遵守國家法律及校規校紀,品行端正,本學年內無違法違紀行為;
(四)學習態度端正,勤奮刻苦,熱愛所學專業;
(五)申請畢業學年專科優秀學生獎學金的學生,學年期間各門課程成績均達到合格,且綜合積分專業排名前40%;申請畢業學年專科學業獎學金的學生,學年期間各門課程成績均應達到合格,且學習積分專業排名前40%;
(六)申請畢業學年本科優秀學生獎學金的學生,學年期間各門課程成績均達到合格,且綜合進取積分專業排名前40%;學生綜合進取積分由綜合積分和進取積分兩部分構成,計算公式為:Z=V+M(其中,Z為綜合進取積分;V為畢業學年第一學期綜合積分;M為進取積分)。
進取積分M計算辦法如下:
(1)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M=2.5n(n為同一年級同專業總人數,以下相同):
1.被國務院直屬科研院所、國家各部委直屬科研院所或一類高校(見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本專科學生獎學金評定辦法附件)錄取為普通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2.申請攻讀境外高校(以當年教育部批準的境外正規高校名單為準)碩士學位且被錄取為普通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2)符合下列條件者,M=2n:
被各省、直轄市直屬或其他具有研究生招生資格的科研院所或二類高校(見附件)錄取為普通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3)符合下列條件者,M=1.5n:
被除一類、二類高校以外其他具有招收研究生資格的高校錄取為普通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4)符合下列條件者,M=1.2n:
截止本獎學金評定時間已經與用人單位簽訂三方就業協議書。
四、評審原則
1.實行等額評審,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
2.同時滿足畢業學年專科優秀學生獎學金和學業獎學金申請條件的學生,兩項獎學金可同時獲得;
3.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全校學生的組織評審工作,各學院學生資助工作小組負責本學院學生的評定工作。
五、評審要求及材料報送時間
1.各學院要嚴格按照《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本專科學生獎學金評定辦法》要求進行評定。
2.各類獎學金申請表均要求手寫填表,不得有涂改、漏填等不認真填表行為。
3.在本專科學生獎學金的評審、公示、發放等過程中,學院要實事求是,堅持公開、公正、公平、擇優的原則,并實行公示制度,公示時間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杜絕一切弄虛作假或其它違紀行為。
4.在綜合積分的評定過程中對違反校規校紀的學生,要根據學校的相關規定,對其綜合積分要給予扣除。
5.各學院務必于2019年4月26日17:00之前,將公示后無異議的獲獎學生申請表及匯總名單報送至學生處1101辦公室(申請表需按照匯總表進行排序),匯總表電子版發送至xueshengzizhu2012@126.com(學生申請表無需發送電子版)。各類獎學金表及匯總表見附件。
六、咨詢電話
學生獎助管理科 0371—69127225
附件1: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校內獎學金匯總表.xls
附件2: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學生學業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專科).doc
附件3: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審批表(本科).doc
附件4: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專科).doc
學生工作處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