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為了做好2006屆畢業班學生的重修工作,針對具體情況,經研究,做如下安排:
1、本學期開設重修班的課程,學生辦理重修手續后(包括已辦理緩考而申請補修的學生),參加重修班課程的學習、考試;
2、本學期沒有開設重修班的課程,決定集中在第8~9周安排考試(考試安排另行通知);
3、畢業班學生畢業前重修(包括緩考補修)的課程考試僅安排一次,若沒能參加的,本學期一律不再另行安排。請互相告知。
注:參加重修(包括緩考補修)的畢業班學生,對開設有重修班的課程,登陸“教務網絡管理系統”進行重修申請,其它課程重修申請請到系教學秘書處填寫“重修申請表”(課程名稱請按“教學一覽”各專業指導性教學計劃中的全稱填寫),由導師核實簽字后交系教學秘書,系教學秘書收齊統計(請按班級學號順序排列)后,于3月17日前交教務科。
需重修(包括補修)的學生可根據自己的情況做好安排。
教 務 科
200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