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系、部:
根據《河南省教育廳辦公室轉發教育部高等學校本科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教辦高〔2008〕67號)文件精神,為推進我校人才培養模式改革,著力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進一步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現組織申報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設目的及內容
本項目的實施,旨在鼓勵和支持高等學校進行人才培養模式方面的綜合改革,在教學理念、管理機制等方面進行創新,努力形成有利于多樣化創新人才成長的培養體系,滿足國家對社會緊缺的復合型拔尖創新人才和應用人才的需要。
本項目重點支持高校在教學內容、課程體系、實踐環節、教學運行和管理機制、教學組織形式等多方面進行人才培養模式的綜合改革,形成一批創新人才培養基地。
二、評審名額與申報條件
1.2008年度教育部評審出100個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具體名額分配如下:30個名額支持創業教育,鼓勵高等學校開展創業教育探索,面向全國普通高等本科院校申報;20個名額支持軟件工程人才培養模式的改革與創新,限“示范性軟件學院”申報;20個名額支持文科基礎學科教學和科學研究人才培養模式的改革與創新,限“國家文科基礎學科人才培養和科學研究基地”申報;
15個名額支持生命科學與技術創新人才培養模式的改革與創新,限“國家生命科學與技術人才培養基地”申報;10個名額支持經濟學基礎人才培養模式的改革與創新,限有理論經濟學博士點的普通高校申報;5個名額支持法律人才培養模式改革,限政法類本科院校申報。
2.申報條件:對人才培養模式進行綜合性配套改革,突破舊有模式,教育教學理念具有較強的創新性。
培養目標明確,具備較為完整和獨特的人才培養方案,創新點突出,特色鮮明,對本領域復合型拔尖創新人才或應用型人才培養具有較為深刻的認識和理解,有明確的工作思路和解決問題的方法。
對未來發展方向有明確清晰的思路,同時,要有一定的教學組織形式和2年以上的先期建設基礎。
學校重視,擁有較為完善的實施保障體系。
人才培養預期效果好,在本領域復合型拔尖創新人才或應用型人才培養模式改革中具有示范帶動作用。
三、申報辦法和時間
聯系人:張昕,王曉強 0371-69127233
教務處
2008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