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補辦考試證、準考證的通知

    ( 來源:教務處 發布者:jwc 發布日期:2008年06月20日 )
    各學院、系及全體CET考生:
        按照CET考試規定和我校關于考試紀律及考場規則要求,學生必須憑學生本人身份證、考試證、準考證進入考場參加CET考試,“三證”缺一不可。若學生考試證、準考證丟失,可在6月20日18:00前到教務處教務科辦理補辦手續(準考證的補辦地點:講堂三南門辦公室)。
        特別提醒,考生憑以上“三證”參加本次CET考試,證件不齊全者禁止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教務處      

    2008年6月20日

    更新日期: 2008-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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