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部):
根據《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09年全省優秀教師和全省優秀教育工作者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豫教人[2009]115號)文件精神,我校現組織河南省優秀教師申報推薦工作,具體事宜如下:
一、評選范圍與對象
1.全省優秀教師的參評對象為各級各類學校專任教師和教研機構業務人員。
2.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中擔任副廳級(含)以上職務的領導干部不參加評選。
3.曾獲得全國模范教師、全國教育系統先進工作者、全國優秀教師、全國優秀教育工作者、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省勞動模范、省優秀教師、省優秀教育工作者、省優秀專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省級學術技術帶頭人、特級教師榮譽稱號的人員,不參加評選。
二、評選條件
(一)基本條件:認真學習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忠誠人民的教育事業,求真務實,積極探索,銳意改革,開拓創新,出色履行崗位職責,勇于奉獻,師德高尚,努力展現新時期人民教師和教育工作者的光榮形象,從事教育教學工作5年以上,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1.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積極實施素質教育,熱愛學生,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在培養人才方面成績顯著;
2.高質量地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努力進行教育創新,在教學改革、教材建設、實驗室建設、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方面成績顯著;
3.在教育教學研究、科學研究、技術推廣等方面有創造性的成果,具有重要的科學價值或者明顯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
(二)其他條件要求
1.教師和教研機構業務人員參加評選,必須具有教師資格證書。原則上,高等學校教師應受過高等學校表彰。
2.高等學校教授、副教授參評,必須完成學校規定的本、專科教學工作量。
三、評選推薦程序和要求
1. 評選推薦必須堅持政治堅定、事跡突出、群眾公認、優中選優和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堅持以政治表現、工作實績貢獻大小作為衡量標準。
2.各院(部)推薦限額為1名。
四、報送材料
請各單位于7月7日前將推薦材料交至教務處(行政樓116房間),具體要求如下:
1. 《河南省優秀教師和優秀教育工作者推薦人選一覽表》,使用Excel格式填寫,一式1份。
2.推薦教師先進事跡總結(不超過1500字)
3. 相關獲獎證書、資格證書、合格證書等復印件1套。原件由各單位負責審驗、留存。
聯系電話:69127233,聯系人:王曉強
教務處
200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