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學單位:
為做好下學期教學準備工作,請各單位認真落實、按時完成以下各項內容:
一、教學秘書根據下學期教學計劃和教師課表,從系統打印理論課程教學任務書,按規定表格填寫實踐環節教學任務書,并于7月8日前交教務科。
二、要求每位任課教師根據本人的課表和《教學任務書》,充分利用假期時間,依據課程大綱要求制定授課計劃,認真備課、撰寫教案、制作教學用多媒體課件,做好教學準備工作。每位任課教師須按教務處規定的格式(可在教務處主頁表格下載區下載)填寫《教師授課計劃》;在節假日(如中秋節、國慶節及元旦放假方案詳見第六條內容)期間有授課任務的教師,不安排授課內容,須注明“放假”字樣;在《教師授課計劃》中授課內容為實驗時須注明實驗時間、實驗地點、實驗內容等信息,并在備注欄顯示“見實驗教學計劃表”或“見實驗室課表”字樣;兩位及以上教師共同承擔一門課程教學任務時,須在每次授課內容的備注欄中注明授課教師姓名。教學秘書將本單位的《教師授課計劃》收齊后,于9月3日前交至教務科、教學質量管理科各一份。
三、任課教師根據授課計劃、學生課表,列出實驗項目及開出時間,與有關實驗室主任協商每個實驗具體開出時間,實驗教學內容須安排在本課程的教學周次內,并在課程所開設校區完成。實驗室主任根據承擔的全部實驗教學任務編制《實驗教學課程表(周課表)》。教學秘書于9月3日前將本單位各實驗室的《實驗教學課程表(周課表)》交教務科,同時提交電子文稿。
四、教學秘書將每位承擔實驗教學任務教師的《實驗教學計劃表》收齊,于9月3日前交至教務科。
五、教學秘書須在7月12日前向任課教師發放教師課表、教學任務書、教案紙等教學資料。
六、關于教師填寫中秋節、國慶節、元旦“教師授課計劃”的說明:
1.中秋節:9月22日~24日放假,共3天。其中:9月22日(農歷八月十五,中秋節)為法定節假日,9月19日(星期日)上9月23日(星期四)的課、9月25日(星期六)上9月24日(星期五)的課。即9月19日(星期日)、9月25日(星期六)上班、上課,9月23日(星期四)、9月24日(星期五)放假;
2.國慶節:10月1日~7日放假,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上10月6日(星期三)的課、10月9日(星期六)上10月7日(星期四)的課,即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上課;
3.元旦:2011年1月1日~3日放假,共3天。
教務處
201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