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及2010級本科申請修讀第二學士學位所有學生:
根據學校相關文件精神及2010級本科學生申請修讀第二學士學位工作安排,現將錄取名單進行公布(附表見教務系統-教務動態)。
擬錄取第二學士學位學生須于6月30日下午6:00前持有效證件到教務處辦公室(龍子湖校區1106房間)領取錄取通知書,逾期未領取通知書視為自動放棄。
擬錄取第二學士學位學生于下學期第一周內(8月29日~9月2日)持錄取通知書到學校財務處(花園校區行政樓406房間)進行交費,交費后將通知書交至二學位專業所在學院教學秘書處,教學秘書將收齊的通知書于9月9日前交至教務處教務科。
申請修讀第二學士學位的學生須按相應專業的課程表進行聽課及考核。如果課程表內包含已經得到相應學分的課程(包括相近課程,但已修課程學分應高于規定學分),須本人提出申請免聽該課程,不再參加該課程考試,直接認定成績(如果對已修課程成績不滿意或考核不及格,須跟班學習、考核)。課程免修申請程序:個人申請、授課教師簽字、二學位所在學院教學秘書審核、教務處審批。申請時間:開課后兩周內,逾期不予辦理。
下學期課程具體安排詳詢二學位所在學院教學辦公室。
教務處
2011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