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文件,通過學生申請,學生所在學院審核,第二學士學位專業開設學院考核,現將2010級本科學生申請修讀第二學位資格予以公示。公示時間:2011年6月16日至2011年6月22日,在此期間,有異議的,請于2011年6月22日前反饋到所報二學位所屬學院,由二學位學院匯總報教務科(行政樓111房間)。
根據文件規定,申請修讀第二學位的專業與主修專業須分屬不同的學科門類;學生在校期間限修讀一個第二學士學位專業,修讀期間不得調換第二學士學位專業。
2010級申請修讀二學位學生名單.doc
教務處
201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