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本學年優良學風班的評選工作安排如下:
各學院按10%比例向學校推薦優良學風班級(2011級除外),推薦班級根據本學年優良學風班評分細則認真填寫《華北水利水電學院優良學風班申請表》,并提交500~1000字的自評報告,介紹班級先進事跡,并附帶兩張班級合影照片,所需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原件驗后退回)于2011年9月16日前交至教務科(行政樓111房間),不提供原件的和不按時參加答辯的,視為自動放棄本次評選。
申報班級成果材料限定2010年8至2011年7月,逾期不予認定。期間無科技競賽獲獎、無發表學術論文、無創新學分和素質學風的班級不具有申報資格。
答辯圍繞以下方面展開:班規、班風;幫扶(幫助生活或學習困難學生)辦法及實例;開展活動情況;社會實踐成果;班級特色;黨員和積極分子比例等。答辯時間另行通知。
各學院優良學風班推薦指標.doc
優良學風班申請表及評分細則.doc
教務處 學生處
201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