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本學期期初各項工作安排如下,請及時通知到相關教師和學生。
一、開學初補考
補考時間:定于第一周周末進行,即2月25日~26日。
補考學生范圍:2011~2012學年第一學期課程初次考試不及格的學生、上學期已辦理緩考手續的學生(上學期前辦理緩考學生按原文件執行)、已申請考試課程再考的學生(再考相關規定見教務處網站文件)。
補考課程范圍:2011~2012學年第一學期教學計劃中的所有理論課程(詳細安排見教務系統—教務動態)。
補考組織工作:
①考試課程的補考由教務處統一組織實施;
②考查課程的補考由學生所在單位根據學生不及格情況聯系課程承擔單位組織實施;
③各類實踐環節不安排補考,考核不及格的學生在辦理重新學習手續后,隨本專業低年級進行重新學習;
④全校公共選修課不及格者不安排補考,可按本專業培養方案要求,選擇全校公共選修課中的其他課程進行修讀(選課工作按學校統一安排進行,不及格的課程可按照學校相關規定申請注銷)。
考試證辦理:
2月23日前學生輔導員將申請補辦考試證的學生信息統一(匯總表見教務處網頁)報到教務科(花園校區111房間),不接收學生個人補辦考試證的申請, 2月24日下午5點后由學生輔導員統一到教務科領取考試證。
課程再考申請:
根據本學期補考安排的考試課程范圍,由學生個人自愿申請,填寫再考申請表(見教務系統—教務動態),再考匯總名單于第1周周三前交教務科,逾期不再受理。
再考僅限學生因出國提高績點的需要,暫不考慮其他原因的再考。
二、各學院將本學期《課程授課計劃》、《實驗教學計劃表》收齊,于2月24日前交至教務科、教學質量管理科各一份。
三、各學院認真統計跟低年級重修畢業設計及各類開學初安排的實踐環節的學生信息,先安排學生跟班學習,并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各項手續。
另外,統計上學期跟低年級重補修的課程(含實踐環節)信息,具體包括課程名稱、教師姓名、學生人數、考核性質等信息,于3月2日前報教務科。
四、二學位相關工作安排
1、開學兩周內在教務系統分學期審核2009級、2010級二學位各專業教學計劃并錄入各項教學任務;經過選課處理后,錄入各專業已開課程學生成績,錄成績時間另行通知。
2、本學期二學位教學及學生乘車安排
為方便跨校區學生聽課,本學期2009、2010級二學位專業教學內容一般安排在4-17周周末(避開大型考試時間),課程具體安排可在二學位所在學院查詢。
二學位所在學院需將本學期跨校區上課的學生信息(見教務系統—教務動態),統一匯總于2月24日前報教務科,由學校后勤公司統一派車送學生上課,班車發車時間:4-17周周末早晚兩校區對發,中午不派車。
3、2009級二學位學生交費安排
2009級本科學生修讀二學位學生需要將剩余學費一次性交學校財務處,具體交費時間與財務處溝通后另行通知。
五、雙語課程申報
各學院本學期擬實行雙語教學的課程,于開學第1周以學院為單位書面匯總上報:
1、要求英文教材、英文試卷考試(英語類課程除外);
2、一般限定公共基礎課和專業基礎課;
3、加計教學工作量:考試類課程按計劃學時加計30%,考查類課程按計劃學時加計10%。
六、統計畢業班學生修讀學分信息
1、統計畢業班(含往屆未畢業學生)學生公共任選課學分達不到畢業要求的學生信息,包括學號、學生姓名、已修公選課學分等信息,于2月24日前報教務科;
2、通知畢業班每位學生對照指導性教學計劃,對教務系統中各類課程修讀情況進行審核,匯總學分有問題的學生信息,書面報告盡早報教務科。
七、2011級部分專業19~20周教學內容安排
根據本學期教學計劃及進程總表,2011級本科部分專業本學期最后一周或最后兩周沒有教學安排(含實踐環節)的,相關學院需合理安排教學內容,具體安排于3月2日前報教務科。
教務處
2012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