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并2011級全體本科學生:
為進一步調動品學兼優、基礎扎實、學有余力的學生學習積極性,充分發揮我校多學科的綜合優勢,優化學生知識和能力結構,增強學生競爭能力,根據《華北水利水電學院全日制本科生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管理辦法》,本學期我校面向2011級全日制本科學生開設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教育。
一、開設第二學位專業
本次第二學位專業有①水利水電工程(工學學位;水利學院)、②工程管理(管理學學位;水利學院)、③熱能與動力工程(工學學位;電力學院)、④國際經濟與貿易(經濟學學位;管理與經濟學院)、⑤法學(法學學位;法學院)、共計5個第二學位專業擬開班,面向2011級全體本科學生開始招生。
二、申請修讀資格
1.熱愛祖國,思想品德良好,誠實守信,遵紀守法,學有余力;
2.主修專業必修課程考試成績優良、無不及格記錄;
3. 無考試違紀、作弊和紀律處分記錄;
4.申請參加第二學位專業學習的學生比例不得超過本學院2011級學生總數的10%;
5.申請修讀第二學士學位專業要跨學科申報(即與主修專業學位授予不能相同)。
三、報名、錄取及收費
擬申請修讀第二學士學位專業的學生于5月20日前到本學院教學秘書處報名,填寫《華北水利水電學院修讀第二學士學位申請表》(見附表),教學秘書匯總學生申請表于2012年5月27日前交教務科。教務科匯總后交第二學士學位開設學院審核申請學生資格,經公示無異議的預錄取學生名單報主管校長審批后發放修讀第二學士學位專業錄取通知書,學生持錄取通知書于規定時間到學校計劃財務處繳納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學習費用。
根據文件規定,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實行單獨組班教學,每個教學班人數原則上不少于20人(報名人數低于20人將取消第二學士學位開設資格),授課時間一般安排在周末和晚上,修讀第二學士學位專業的學生如遇與主修專業教學時間安排沖突,應首先保證主修專業課程的學習。
注:查看《華北水利水電學院全日制本科生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管理辦法》請鏈接:http://www2.ncwu.edu.cn/jiaowu/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494
附件:
華北水利水電學院修讀第二學士學位申請表.doc
教 務 處
201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