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2011級本科學生轉專業工作安排的通知

    ( 來源:教務處 發布者:jwc 發布日期:2012年04月16日 )

     

    各學院:

    根據《華北水利水電學院本科學生轉專業實施辦法(試行)》(華水政[2008]37號)、《華北水利水電學院本科學生轉入名牌專業(建設點)實施辦法(試行)》(華水政[2007]133號)等文件精神,現將2011全日制本科不含專升本三本外校轉入我校以及學籍異動的學生轉專業工作安排如下:

    一、423426,學生本人提出申請,如實填寫《華北水利水電學院本科生轉專業申請表》(表格可在教務處主頁表格下載學生用表欄中下載),并將申請表交至學生本人所在學院逾期提出轉專業申請,學校不予受理

    二、42757,學生所在學院依據申請條件對提出申請學生的資格進行審核,并依據學生成績、綜合表現、專業特長等綜合評定后確定轉出學生名單轉出學院按照不超過當年本專業學生數10%的比例控制轉出人數,同意后簽署意見報送學生處。

    三、58515,學生處負責審核申請轉專業學生的學籍、學籍異動、校外轉入、招生類別及是否受過處分等情況。

    四、516521,學生處將通過審核的轉專業學生申請表分別轉送至申請轉入學院轉入學院對申請轉入學生進行綜合評定,經綜合評定后轉入指標數14的比例確定參加轉專業考試學生名單,簽署意見后報送教務教務科(辦公樓111房間)

    五、522525教務處對申請轉專業學生進行復核,525在學校主頁和教務系統公布參加轉專業考試的學生名單。

    526,教務處組織轉專業考試,考試科目為《大學數學A1英語讀寫譯1(不含聽力)考試須攜帶考試證和學生證,無考試證的,取消考試資格

    76公布轉專業錄取結果,并到新校區教學樓2104房間領取轉專業錄取通知書逾期不領取的,視為自動放棄

    830831,轉專業學生完成各項轉專業手續,在教務系統補選新專業學期所開課程,轉入新專業學習。

    十、注意事項

    1凡轉專業的學生,執行新專業的教學計劃,對轉入前該專業之前已經開設課程,而本人在原專業又沒有修讀的科目,按相關規定交納補修費用后參加課程補修。

    2領取錄取通知書學生逾期不辦理轉專業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轉專業資格,取消其1年內學校各類評優評選資格

    3藝術設計專業不轉入不轉出,建筑學專業不轉出;高考文科考生不能轉入理工科類各專業;三本學生不能轉入二本各專業。

    4、面試辦法、轉入細則、轉出細則由各學院根據申請轉入數和轉數自行制定。

    附表:2011級全日制本科學生轉專業指標分配表.doc

     

                                           教務   學生處

    2012416 

     

    更新日期: 2012-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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