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學單位:
根據學校相關規定,晉升教師系列職稱人員需提前1學年申請教學質量評價。本次申請工作要求如下:
1.凡是擬于2013年晉升(講師及以上)教師系列職稱的人員,須從本學期開始申請教學質量評價。本學期未承擔全日制本科生理論課授課任務者,無需再填寫申請表,但必須到本單位說明情況,由學院統一到教務處備案。
2.年度教學質量綜合評價結論具有2年有效期,凡2013年之前2年內已申請過教學質量評價,且教學質量評價結論為“優秀”等級的,可以不再申請。
3.申請工作以各學院為單位組織完成(機關、教輔等部門兼職教師應通過其專業對口的學院進行申報),教務處不接受個人申請。
4.申請人員需認真填寫《教學質量評價申請表》中各項內容,特別是擬晉升職稱的名稱和等級必須準確。
5.教學單位應認真核對教師所填信息,并填寫《申請教學質量評價人員匯總表》,對本單位申請人員進行匯總。匯總表中應明確注明需要申請但本學期無本科生理論授課教師的信息,以便教務處備案。
6. 教學單位需要按照匯總順序整理全部申請表,連同匯總表于9月10日前交至教務處教學質量管理科,同時發送《申請教學質量評價人員匯總表》電子文檔至guojinli@ncwu.edu.cn。以上書面紙質材料均為一式兩份。
各教學單位要及時將本項工作通知到相關人員,按時上交材料,逾期不再辦理。
附件1:
申報晉升教師系列職稱人員教學質量評價申請表.doc
附件2:
申請教學質量評價人員匯總表.xls
教務處
2012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