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及2012級相關學生:
根據相關文件,通過學生申請,學生所在學院審核,第二學士學位專業開設學院考核,現將2012級本科學生申請修讀第二學位資格予以公示(詳細名單請查看教務系統——教務動態)。公示時間:2013年5月29日至2013年6月14日,在此期間,有異議的,請于2013年6月14日前反饋到所報二學位所屬學院,由二學位學院匯總報教務科(行政樓111房間)。
根據文件規定,申請修讀第二學位的專業與主修專業須分屬不同的學科門類;學生在校期間限修讀一個第二學士學位專業,修讀期間不得調換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學生最終申請修讀第二學士學位結果按交費結果為準上報。
通過二學位各項審核的學生于2013年6月20日到二學位所在學院教學辦公室領取“修讀第二學士學位專業錄取通知書”,并于6月14日前在學校辦理的建行卡中存足本次需交學費(水工、工程管理:3000元;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2800元;英語:2800元;國際經濟與貿易:2760元;法學:2800元),二學位專業學費分兩次交清,逾期不領取通知書或卡中余額不足者視為自動放棄修讀第二學位。
若第二學位專業修讀學生人數少于30人,學校將不再開設此專業二學位,相關學生需和第二學位專業所屬學院教學辦公室保持聯系,及時了解二學位專業的開設情況。6月17日~21日,學校財務將從確認修讀第二學位學生的建行卡中扣取學費,并給學生開據收據。確認修讀二學位且扣費成功的學生原則上不允許退學,如果由于客觀原因需要退學,需本人書面申請,二學位所在學院教學院長簽字后,到教務處教務科領取二學位退學通知單,教務處主管處長在通知單簽字后,學生可放棄修讀二學位。第一學期教學安排開始前,學生可以持退學通知單及收費票據到財務處辦理退費相關手續,教學安排開始后提出退學的將不退任何費用。
2012級修讀第二學位學生名單.xls
教務處
201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