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及2012級申請轉專業學生:
根據轉專業相關文件精神及2012級學生轉專業工作安排,通過學生本人申請,轉出學院、轉入學院及學生處審核,教務處組織轉專業考試,經主管校長審批,現將轉專業擬錄取名單進行公布(附表見教務系統-教務動態)。
擬錄取轉專業學生須于7月5日上午9:00~11:00、下午3:30~5:30持本人學生證到教務處辦公室(龍子湖校區2104房間)領取轉專業錄取通知書,不能代領,逾期未領取錄取通知書視為自動放棄本次轉專業;領取通知書的學生視為已經承認此次轉專業,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相關手續(部分部門學生處統一辦理,以拿到學籍異動通知單為準),如不辦理轉專業相關手續將取消一年內一切評優評先資格。
教務處 學生處
201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