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學單位:
現將本學期有關課程重新學習、補修的有關事宜安排如下,請各單位組織好本次學生課程重新學習、補修的各項工作,及時通知到相關學生(包括往屆未畢業的學生)。
一、補修(填寫課程補修申請表)
1.辦理補修的課程范圍:本學期本專業低年級開設的課程(或實踐環節),未開設的課程(實踐環節)不受理。
2.需跟低年級進行考核的課程,不能跨校區辦理。
3.為避免考試安排時間沖突,本學期每位學生最多申請補修2門考試課程,不含實踐環節、考查課及單獨組織的公共基礎課考試課(含: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中國近現代史綱要、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概論、高等數學A(1)、高等數學B(1)、概率統計、線性代數、英語讀寫譯(1)、英語讀寫譯(3)、材料力學A、材料力學B、結構力學、結構力學A、理論力學A、理論力學B、工程圖學概論(機電類)、工程圖學概論(土建類)、高級語言程序設計(C語言)、大學物理A(2)、測量學、體育1、體育3)。
4.申請課程補修的學生類別:學籍異動未完成的課程(需要繳納補修費用,繳費時間和地點見第三條);漏選課程;出國出境的未修完的課程。
5.往屆學生本學期選修公共選修課的,需要按要求填寫“課程補修申請表”。
6.補修需單獨組織的公共基礎課考試,由學生向所在學院提出書面申請,由各學院匯總報教務科安排。
二、重新學習(填寫課程重新學習申請表)
1.辦理重新學習的課程范圍:本學期本專業低年級開設的課程(或實踐環節),未開設的課程(實踐環節)不受理。
2.需跟低年級進行考核的課程,不能跨校區辦理。
3.為避免考試安排時間沖突,本學期每位學生最多申請2門考試課程的重新學習,不含實踐環節、考查課及單獨組織的公共基礎課考試課(含: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中國近現代史綱要、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概論、高等數學A(1)、高等數學B(1)、概率統計、線性代數、英語讀寫譯(1)、英語讀寫譯(3)、材料力學A、材料力學B、結構力學、結構力學A、理論力學A、理論力學B、工程圖學概論(機電類)、工程圖學概論(土建類)、高級語言程序設計(C語言)、大學物理A(2)、測量學、體育1、體育3) 。
4.申請課程重新學習學生類別:補考缺考的、補考不及格的、實踐環節和實驗類課程考核不及格的、未辦理緩考手續缺考的、考核違紀作弊的。
5.畢業班學生全校公共選修課考核不及格需要注銷的,需按要求填寫申請表。
三、特別注意
1.本學期不再開設重新學習班。
2.繳費時間和地點與方式:
各學院負責審核需要交費學生的情況,由各學院暫時收取相關費用,統一到學校財務處刷卡交費,交費時間另行通知。
3.需要補修、重新學習的學生一定要合理安排學習時間,根據自己學習能力選擇課程和實踐教學環節。
4.補修和重新學習均須填寫申請表(注意申請表類別,不要錯填),所填信息不得涂改。
5.申請課程補修或重新學習的學生須憑考試證參加學校組織的考試(考試安排見后續通知)。在學校組織的各類考試中,缺考超過2次的將不允許參加畢業前補考。
四、報名程序
1. 所有學生均不用在網上報名,申請課程重新學習(或補修)課程信息清單10月10日~13日到教學秘書處領取、核對并粘貼于報名表的指定位置,將報名表交至所在學院的教學秘書處。
2.各學院班導師須對申請表中學生所填寫內容及粘貼重新學習、補修課程信息進行校核(除公共基礎考試課外,考試課程限報2門),并簽名;教學秘書再次核對各項信息無誤后,暫時收取需要交費學生的補修費用,并在報名表上簽名;教學院長對報名表中內容確認后,簽署意見、簽名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同時須在審定的課程清單上加蓋本單位公章);
3. 教學秘書根據學生報名情況,按教務科要求統計整理本學院學生最終申請重新學習(補修)信息,匯總表于10月20日前交教務科。
五、其他
1.課程重新學習、補修的成績以考試卷面成績為準計入學生成績單。
2.若學生擬重新學習、補修課程已更新為相近課程,或該課程取消后更換為其它課程,學生本人填寫《更換修讀課程申請表》(見附表),經所在單位分析論證、簽署意見后交至教學秘書處,學生方可實現變更修讀課程及課程重新學習報名工作。
3.各學院根據本單位學生課程補修報名結果,給每位跟隨本專業低年級重新學習(或補修)的學生辦理相應的聽課證。
4.考試安排
所有公共基礎課考試課由學校統一安排考試,約在第十一周周末組織考試(詳細安排見后續通知,其中體育課程由體育部組織考核);公共考查課由課程承擔單位負責組織考核;專業課由學生所在單位和課程承擔單位溝通協調,由課程承擔單位負責組織課程考核(課程承擔單位需將重新學習學生人數標示到需要印制的試題袋封面并安排學生考場,由學生所在學院負責將詳細安排通知到相關學生,由學校統一印制試卷)。
附件:
2014-2015(1)重、補修報名表.doc
教務處
201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