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2014級全日制本科學生第二學士學位報名的通知

    ( 來源:教務處 發布者:jwc 發布日期:2015年04月07日 )

     

    各學院并2014級全體全日制本科學生:

    為進一步調動品學兼優、基礎扎實、學有余力的學生學習積極性,充分發揮我校多學科的綜合優勢,優化學生知識和能力結構,增強學生競爭能力,根據《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全日制本科生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管理辦法》,本學期我校面向2014級本科學生開設第二學士學位。

    一、開設第二學位專業

    本次第二學位專業有水利水電工程(工學學位;水利學院)、工程管理(管理學學位;水利學院)、國際經濟與貿易(經濟學學位;管理與經濟學院)法學(法學學位;法學院)英語專業(文學學位;外語學院)

    二、申請修讀資格

    1. 熱愛祖國,思想品德良好,誠實守信,遵紀守法,學有余力;

    2.主修專業必修課程考試成績優良、無不及格記錄;

    3. 無考試違紀、作弊和紀律處分記錄;

    4. 申請參加第二學位專業學習的學生比例不得超過本學院2014級學生總數的10%;

    5. 申請修讀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原則上要跨學科申報。

    三、報名、錄取及收費

    擬申請修讀第二學士學位專業的學生到本學院教學秘書處報名,填寫《華北水利水電大學修讀第二學士學位申請表》(教務處網站——表格下載——學生用表欄下載),教學秘書將申請表及學生信息匯總表(學號、姓名、性別、專業等信息)于2014年4月30日前交教務科。教務科匯總后交第二學士學位開設學院審核申請學生資格,第二學位所在學院于5月15日前將審核通過的學生名單及學生申請表報教務科,經網上公示無異議的預錄取學生名單報主管校長審批后發放修讀第二學士學位專業錄取通知書。

    確定要修讀第二學士學位的學生,領取錄取通知書的同時,應在二學位所在學院教學秘書處繳納學習費用全部費用的一半)

    根據文件規定,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實行單獨組班教學,每個教學班人數不少于25人(報名人數低于25人的,本年度不再實施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教育),授課時間一般安排在周末和晚上,修讀第二學士學位專業的學生如遇與主修專業教學時間安排沖突,應首先保證主修專業課程的學習。

    四、注意事項

    1、修讀第二學位的學生,完成規定教學任務、獲得主修專業學位,省學位辦頒發第二學位證書、學校頒發輔修結業證書。

    2、學校審核同意修讀第二學位專業的,學習期間一般不允許退出。確認中途退出的,學生個人申請,開設學院同意,教務處審批。修讀費用按相關規定退補。

    3、學生在校期間只能于第二學期申請修讀第二學位,逾期不予受理。

     

    教務處

    2015年4月7日 

     

    更新日期: 2015-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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