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據華水政〔2013〕248號《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教材建設管理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申報要求
1.結合我校各專業建設現狀, 具有鮮明特色的講義;體現改革創新的實驗教學講義和實習實訓類講義;開展雙語教學的講義;解決教學急需的講義.
2. 分冊講義、成套講義、系列講義視為1種。
3. 對立項建設的校內講義,版權歸教師個人所有。
4. 下列講義學校不予立項建設:
(一)思想政治理論課講義;
(二)與學校現有學科專業無關的講義;
(三)其他不適宜立項的講義。
二. 申報資格及評審程序
1. 申請校內講義的主編應具有副高及以上職稱。參編人員應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或博士學位(中級職稱人員應具有5年以上高校從教經歷)。
2. 申請者要求主編為我校在職教師,外單位參編人員不多于三分之一。
3. 校內講義立項應當經過個人申報、教研室推薦、各單位教學指導委員會評審的程序,并報教務處備案。
4. 對于校內講義,應結合近幾年各院系國家級、省級特色專業實際需要,部級、省級重點學科課程開設,專業設置,教材選用原則等進行評選。
5. 申請者須填寫《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校內講義申請表》(見附件),申請表一式3份,所附講義1本、申請表電子稿。
上述材料于2015年10月23日前交教務處教材科。
1.聯系人:趙中建
2.E-mail:zhaozhongjian@ncwu.edu.cn
3. 地點: 新區:2104, 電話:69310280
附件: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校內講義申請表.doc
教務處
2015年9 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