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全日制本科生創新創業學分評定辦法》(華水政[2015]202號)文件精神,現開展2015年度全日制本科生創新創業學分的申報和認定工作。以下是申報和認定時的具體要求和注意事項。
1、全日制本科在校學生均可根據本人在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期間的創新創業成果材料,提出獲得創新創業學分書面申請(附件1,級別認定規定見附件2);
2、所有成果均應當是以學校名義取得的,同一成果以最高得分計算一次,不重復,不拆分;
3、學院組織對申請人所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主管教學院長和主管學生院長共同簽署意見并加蓋學院公章;
4、3月23日前,將本學院所有申請表、申報材料復印件(原件由學生所屬單位審驗后退回,復印件加蓋學院公章)及申請創新創業學分信息匯總表(附件3)報教務處實踐教學科,信息匯總表電子版發至jxgl@ncwu.edu.cn,過期不予受理;
5、申請人的申請材料通過學校教學指導委員會審核,評定結果經公示后,方可獲得相應創新創業學分。
注意事項:
1、各學院報送材料時,請將每個學生申請表和材料復印件(按申請表上填寫的材料順序)裝訂在一起,在左上角訂好。
2、論文復印件為期刊封面、目錄、論文內容頁、收錄證明。著作復印件為著作封面、著作版權頁、申請人字數證明頁。
附件1: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創新創業學分申請表.doc
附件2:
創新創業學分成果的級別認定規定.doc
附件3:
創新創業學分信息匯總表.doc
教務處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