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2015級本科學生轉專業工作安排的通知

    ( 來源:教務處 發布者:jwc 發布日期:2016年04月08日 )

    各學院:

      根據《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全日制本科生轉專業實施辦法》(華水政[2014]34號)文件精神,現將2015級全日制本科生(不含專升本、三本、合作辦學)轉專業工作安排如下:

      一、4月11日~4月20日,學生本人提出申請,如實填寫《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本科生轉專業申請表》,并將申請表交至學生本人所在學院。逾期提出轉專業申請,學校不予受理。學生可填報兩個志愿,實行第一志愿優先原則。第一志愿不足時,考慮第二志愿。

      二、4月21日~4月28日,學生所在學院依據申請條件對提出申請學生的資格進行審核,并根據學生綜合表現、專業特長等綜合評定后確定轉出學生名單。轉出學院按照不超過2015級本專業學生數10%的比例控制轉出人數,同意后簽署意見報送學生處。

      三、4月29日~5月9日,學生處審核申請轉專業學生的學籍、招生類別、招生批次及是否受過處分等情況。

      四、5月10日~5月17日,學生處將通過審核的轉專業學生申請表轉送至申請轉入學院。轉入學院對申請轉入學生進行綜合評定,經綜合評定后,簽署意見后報送教務處教務科(花園校區辦公樓111房間、龍子湖校區12號宿舍樓12223房間)。

      五、5月18日~5月20日教務處對申請轉專業學生進行復核,5月23日在教務系統公布參加轉專業考試的學生名單、考試安排。

      六、5月26日,教務處組織轉專業考試,考試科目為《高等數學(1)》和《英語讀寫譯(1)》(不含聽力),考試內容為第一學期修讀內容。考試須攜帶身份證和學生證。無證件的,取消考試資格。

      七、7月8日公布轉專業錄取結果(所屬學院查詢),需本人持身份證和學生證到新校區12號學生宿舍樓12223房間領取轉專業錄取通知書。逾期不領取的,視為自動放棄。錄取原則實行雙分數線控制,即總分數線和單科分數線。

      八、8月28日,轉專業學生持錄取通知書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各項轉專業手續。

      九、注意事項

      1、凡轉專業的學生,執行新專業的教學計劃。

      2、領取錄取通知書的學生逾期不辦理轉專業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轉專業資格,取消其1年內學校各類評優評先資格。

      3、藝術類專業不轉入不轉出;高考文科考生不能轉入理工科類各專業。

      4、生源地按一本招生的專業,所屬生源地的學生不能申請轉入一本招生的專業(例如,水利水電工程專業在河南省一本招生,河南省籍學生不能申請轉入水利水電工程專業)。

      5、國家扶貧專項計劃、地方扶貧專項計劃招收的專項生在校學習期間不允許轉專業。 

      6、各學院面試辦法、轉入細則、轉出細則由學院根據申請轉入數和轉出數自行制定。

      7、轉入新專業后,應補修新專業大一的課程(與原專業相近和相同課程直接認定,可以不再申請補修),轉專業學生須根據相關規定合理安排學習時間。

         附件1:2015級全日制本科轉專業指標.doc

         附件2: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本科生轉專業申請表.doc


                                             教務處  學生處 

                                              2016年4月8日 

      

       

    更新日期: 2016-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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