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根據《河南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推薦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學專家的通知》(教辦高〔2016〕223號)要求,現將我校有關人員的推薦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條件
(一)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遵紀守法、愛崗敬業、為人師表,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
(二)對高等教育教學工作有深入的研究,有豐富的教育教學經驗和教學管理實踐,在相關專業領域有較高的學術造詣,主持過省級以上教育教學改革項目;
(三)具有教授職稱,在職人員,身體健康,具有計算機網絡操作能力;
(四)對從事教育教學管理咨詢和指導工作富有熱情和責任感,入選后能積極完成省教育廳交辦的工作任務;
(五)從事創新創業教育課程教學的高級職稱教師,可在我校限額外另報1人;
(六)國家級教學質量工程項目(教學團隊、專業綜合改革試點、特色專業、精品開放課程、實驗教學示范中心、虛擬仿真實驗室、雙語課程)主持人,可不受我校限額控制。
二、工作要求
請各單位積極推薦相關人選,對資格條件進行認真審查,確保真實無誤,并填寫《高等教育教學專家信息表》(見附件),于2016年5月3日前,報送至教務處教研科(一式一份),同時發送電子檔到guojinli@ncwu.edu.cn.
附件:
高等教育教學專家信息匯總表.docx
人事處 教務處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