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根據教育廳《關于轉發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培育建設第二批“全國高校實踐育人創新創業基地”的通知》(教辦思政〔2016〕635號)要求,就我校遴選推薦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地類型
根據牽頭部門的不同,劃分為4種類型。
1.地方政府主導型。以地方政府為牽頭單位,整合各方資源,對轄區內高校實踐育人工作進行系統規劃、整體部署,充分發揮統籌協調職能,推動建立政策保障體系,根據當地行業、企業、基層社區、高校的發展目標及需求,因地制宜地推動高校實踐育人工作。
2.行業企業主導型。以行業企業為牽頭單位,在技術咨詢服務、產品研發、高端人才培訓等方面與高校、科研院所強強聯合,依托生產車間、研發基地和創業平臺等,構建校企深度合作、產教深度融合的實踐育人創新模式。
3.高等學校主導型。以高等學校為牽頭單位,高校與當地政府、行業企業、科研院所、基層社區聯動對接,依托學校、學科、專業的支撐優勢,通過培養拔尖創新人才,推動文化傳承與創新,提供社會服務、技術服務等方式,為國家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人才支撐、技術支撐、文化支撐、思想支撐。
4.基層社區主導型。以基層社區為牽頭單位,利用社區(農村)建設規劃、環境保護、旅游開發、種植技術開發、公益事業活動、關愛留守兒童和空巢老人等載體和平臺,為學生提供實習見習、掛職鍛煉、社會調查、生產勞動、公益活動、志愿服務等實習崗位和服務項目。
二、基本條件
1. 實踐育人創新創業基地建設方向選擇應符合國家、行業產業、高校和地方的重點發展規劃。
2. 各方任務明確,職責清晰,建立了優勢互補、互利共贏的實踐育人機制和載體。
3. 從高校實踐育人的實際出發,在組織管理、聯動對接、基地建設、項目平臺、人才培養等方面已做出積極探索實踐,措施有力,成效顯著。
4. 承擔了一定數量的國家和省市重大項目,有政策支持、經費投入等,匯聚了相應資源要素。
5. 牽頭高校和主要參與單位在硬件設施、實踐平臺、人員投入等方面,能夠為創新基地的有效運行提供良好的支撐與保障。
三、材料報送及時間要求
有關單位認真填寫《全國高校實踐育人創新創業基地基本情況表》(見附件1)一式兩份,并同時按照要求(見附件2)準備支撐材料紙質版、電子版(以刻錄光盤形式)一式一份,于2016年10月6日報送到教務處教研科。電子文檔同時發送到guojinli@ncwu.edu.cn.
聯系人:郭瑾莉;電話:69127233。
附件1:
全國高校創新創業基地基本情況表.docx
附件2:
支撐材料格式.docx
教務處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