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學單位:
根據學校要求和《教學秘書和教務員管理辦法》(教務文〔2012〕06號)文件精神,現組織對各教學單位教務員進行2015-2016學年度工作進行考核。
一、考核范圍
所有與學校簽訂勞動合同的教務員。
以教務員名義進來,但實際未從事教務員工作的,不參加本次考核。
二、考核時間
11月11日—11月17日。
三、考核程序
1、教務員本人撰寫年度工作總結并填寫“2015-2016學年度教務員考核登記表”(表見附件1),提交到所在部門。
2、各用工部門成立考核小組(考核小組成員必須包括教學院長、教學秘書、教研室(系)主任和教師代表),根據教務員個人工作總結,聽取教務員述職,結合教務員日常工作表現,進行量化考核(表見附件2),并在教務員考核登記表中給出部門考核結論。于11月17日前將教務員個人工作總結、教務員考核登記表一并提交教務處辦公室(龍子湖校區12號學生宿舍樓12223室,電話:69127229)。
3、教務處成立考核組,根據教務員日常工作表現進行量化考核(表見附件3)。
四、考核結論
結合用工部門和教務處考評結果(其中用工部門占40%,教務處占60%),由教務處給出最終考核結論。考核結論分優秀、稱職和不稱職三個檔次。
教務處
2016年11月10日
附件1:
教務員年度考核登記表.doc
附件2:
教務員量化考核表(教學單位用).doc
附件3:
教務員量化考核表(教務處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