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學單位:
根據《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教育教學優秀獎管理辦法》(華水政〔2014〕36號)文件精神,學校組織開展2017年度校級教育教學優秀獎的評選活動,現將有關申報事宜通知如下:
一、獎項類別
本年度教育教學優秀獎包括:教學質量優秀獎、優秀青年教師獎、教學管理服務優秀獎、優秀教學單位獎。
二、評選要求
詳細條件參見華水政【2014】36號文(學校主頁-學校文件)。
三、設獎指標及申報要求
1.教學質量優秀獎不超過30名,其中一等獎5名,二等獎10名,三等獎15名。材料要求:
(1)教學工作總結報告(2000字左右)1份;
(2)《2017年度教學質量優秀獎申報表》20份;
(3) 支撐材料3套(按申報表條目順序裝訂,單位審核后加蓋公章)。
2.優秀青年教師獎不超過10名,一等獎3名,二等獎7名。材料要求:
(1)教學工作總結報告(2000字左右)1份;
(2)《2017年度優秀青年教師獎申報表》20份;
(3)支撐材料3套;(按申報表條目順序裝訂,單位審核后加蓋公章)。
3.教學管理服務優秀獎不超過10人,申報人員為教學管理人員、教研室主任副主任。申報教學管理服務人員應符合文件中工作服務年限要求。材料要求:
(1)教學管理服務工作總結報告(2000字左右)1份;
(2)《2017年度教學管理服務優秀獎申報表》20份;
(3) 支撐材料3套(按申報表條目順序裝訂,單位審核后加蓋公章)。
4.優秀教學單位獎不超過5個;各教學單位自愿申報。申報優秀教學單位的,近2年應屆學生深造率不應低于20%(就業處提供)。材料要求:
(1)教學管理單位工作總結報告(3000-5000字)1份;
(2)《2017年度優秀教學單位獎申報表》20份;
(3)支撐材料3套(按申報表條目順序裝訂,單位審核后加蓋公章)。
5.教學質量優秀獎、優秀青年教師獎候選人須接受學生評定,學生評定結果差或一般的,取消申報資格。學生評定由教學單位組織。
推薦參評學校各類教育教學優秀獎須在各教學單位進行公示。
四、評選程序及報送材料要求
評選程序采取個人申報、教學單位推薦、學校教學指導委員會評審、校長辦公會審批。請各教學單位認真組織申報和推薦工作,并于5月31日前將本單位教育教學優秀獎申報材料、匯總表及推薦公文報送至教務處教研科,同時發送電子文檔到yangfan@ncwu.edu.cn(不同獎項申報材料,紙質材料請分開提交,電子版要分類建立文件夾),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
2017年教育教學優秀獎申報匯總表.xls
附件2:
2017年教學管理服務優秀獎申報表.doc
附件3:
2017年優秀教學單位申報表.doc
附件4:
2017年教學質量優秀獎、優秀青年教師申報表.doc
教務處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