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我校《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學業導師管理辦法》(華水政〔2021〕226號)(附件1)文件規定,現組織開展2022-2023學年學業導師的考核工作,具體要求如下:
一、考核人員及時間范圍
人員范圍:2019級~2022級學業導師
時間范圍:2022-2023學年
二、考核標準和等次
根據《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學業導師管理辦法》(華水政〔2021〕226號)的內容和要求,對學業導師深入班級情況、班級學風建設情況、學生學習情況、學生考風考紀情況、學生參與科技實踐創新情況等方面進行全面考核。考核等次包括優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優秀和良好比例分別不超過本單位學業導師總數的10%和25%;同一年級指導2個及以上班級的,應予以合并考核。
三、考核流程
1.個人自查。各學業導師對照考核標準,認真準備支撐材料。
2.學院考核。各學院根據考核細則對學業導師進行考核,并從考核優秀的學業導師中按限額推薦參評校級“優秀學業導師”。推薦限額見《2023年校級優秀學業導師推薦指標分配表》(附件2)。
3.學校認定。教務處將組織專家對各單位推薦的優秀學業導師進行終審和認定。
四、材料報送及時間要求
1.各單位請在10月16日前,將全院學業導師的《學業導師考核結果匯總表》(附件3)、推薦校級“優秀學業導師”的《學業導師量化考核表》(附件4)和《學業導師量化考核材料清單》(附件5)各一份,加蓋學院公章報送至行政樓南426B教務處教研科,匯總表和考核表的電子版同時發送到zhanglinlin@ncwu.edu.cn。
注意:電子材料命名格式:學院+文件名。
2.推薦參評校級“優秀學業導師”的老師,還需提供《學業導師工作薄》或《班導師工作薄》和支撐材料,支撐材料務必按照《學業導師量化考核表》和《學業導師量化考核材料清單》中的項目順序排列,并在支撐材料中對所帶學生做好標注。
附件1: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學業導師管理辦法(華水政【2021】226號).pdf
附件2:2023年校級優秀學業導師推薦指標分配表.docx
附件3:學業導師考核結果匯總表.xlsx
附件4: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學業導師量化考核表.xlsx
附件5:學業導師量化考核材料清單.docx
教務處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