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為做好2022屆本科畢業設計(論文)工作,進一步加強過程管理,提高畢業設計(論文)質量,現將相關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組織管理
(一)各學院應成立本科畢業設計(論文)工作領導小組,結合學科(專業)特點制定《2022屆畢業生畢業設計(論文)工作實施細則》,合理安排工作節點(時間),明確工作職責,強化責任意識,按照學校工作總體部署積極開展各階段工作。
(二)各學院應召開工作動員會和各階段專題工作布置會,組織學習學校相關文件和管理系統使用手冊。
(三)學院應按要求開展選題工作,并做好畢業設計(論文)指導教師選派、工作檢查、答辯、成績評定和評優等相關工作。
二、嚴把選題質量
(一)指導教師
1.學院應嚴格按照文件要求和畢業生人數進行師資配置,并督促指導教師保質保量完成指導工作。
2.合理分配指導教師指導學生數。高級和中級職稱教師所指導的學生總人數應分別嚴格控制在10人(含助教協助指導)和6人以內。助教不能獨立作為畢業設計(論文)指導教師,但可協助高級職稱(不含講師)教師共同完成畢業設計(論文)指導工作。申請工程教育認證的專業需按認證要求確定每位指導教師指導的學生人數。
3.指導教師應嚴格過程管理,特別注意培養學生嚴謹的科學態度,求真務實的學風,防止學生抄襲行為,把控畢業設計(論文)整體質量。指導過程中靈活選擇指導方式,定期檢查學生的工作進度和質量,做好指導工作周記錄。
4.選聘校外人員擔任指導教師的,應按學校要求進行聘任,并做好指導教師的管理工作。
(二)選題工作
1.學院應統一組織、合理安排選題工作,組織指導教師于2021年12月17日前完成并公布選題結果,在大學生畢業設計(論文)管理系統導出《選題統計表》匯總成冊,以備檢查。
2.選題應符合專業培養目標,并結合生產和社會實際、教師科研課題和學生創新、競賽成果,體現專業綜合訓練要求。
3.工科類專業一般為設計,工程實踐背景的選題比例不低于85%。
4.選題應保證3年內不重復,保證一人一題。
5.大題目分解為多個子題目并由多名學生共同完成的,應明確每名學生獨立完成的任務,獨立完成部分應不低于70%。
6.學院作為畢業設計(論文)題目的審查責任主體,要認真審查,保證題目符合要求。下列情況不能作為畢業設計(論文)選題:
(1)偏離本專業培養目標,達不到綜合訓練目的;
(2)課件(網頁)制作類;
(3)題目過大或過小;
(4)綜述類或翻譯類;
(5)畢業設計(論文)期間難以完成或不能取得階段結果;
(6)基本概念拓展或總結類等。
7.選題一經確定,不得隨意更改。確有需要,應按程序進行變更。答辯前6周,即2022年5月1日后不得申請變更。
三、下達任務書,開展開題報告
選題結束后,指導教師應于2022年1月7日前向學生下達設計任務書。學生接到任務書后,在老師指導下按要求完成開題報告,并于2022年3月4日前在管理系統中提交。
四、校外畢業設計(論文)工作
學生需要在校外做畢業設計(論文)的,應于2022年2月21日前向學院提交校外畢業設計(論文)申請。學院應嚴格按照要求對單位和指導教師條件進行考察審核,按要求做好校外指導教師聘任。校內指導教師應做好學生校外設計期間的疫情防控工作,并督促學生按時保質保量完成畢業設計(論文)任務,并按時回校參加答辯。
五、繼續使用“大學生畢業設計(論文)管理系統”
本次工作繼續使用“大學生畢業設計(論文)管理系統”(網址:http://ncwu.co.cnki.net/),各學院應指定專人負責大學生畢業論文(設計)管理系統,確保論文管理工作順利進行。
六、畢業設計(論文)檢測
為保證畢業論文(設計)質量,督促學生科學規范引用文獻資料,杜絕畢業論文(設計)工作中的學術不端行為,將繼續對本科畢業設計(論文)進行檢測(含重修、輔修等)。各學院應加強對學生的誠信教育,使學生樹立誠信意識,杜絕抄襲、剽竊等不良行為,對在畢業論文(設計)撰寫中弄虛作假、抄襲等行為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一)檢測時間與次數
系統中初步設定每位學生檢測權限共3次,其中答辯前2次,最終版論文檢測權限為1次。具體檢測時間由各學院根據論文實際情況在系統設置,并及時通知到指導教師和學生,首次檢測時間設置應考慮指導教師有足夠的時間查看檢測結果并通知學生修改。
(二)檢測結果認定及其處理
學生務必在畢業設計(論文)全部完成后,在規定時間內將論文上傳至管理系統,經指導教師審核確認后,完成檢測。按照《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全日制本科生實踐成果復制比檢測實施辦法》規定,重復率高于或等于30%的,成績評定為不及格。
學生畢業設計(論文)應在檢測完成并符合規定后方可進行畢業答辯,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提交畢業設計(論文)導致檢測未完成的,視為放棄答辯資格,成績計為不及格。
各學院也可根據專業特點,制訂本單位對檢測結果的具體認定辦法,提前報教務處備案。對檢測結果認定及處理結果有異議者,以書面形式向所在學院說明,并由學院給出具體回復。
七、其他
1.各學院應于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系統設置,人員錄入等工作。
2.各學院應按照學校統一要求,對畢業設計(論文)選題、開題、中期、各項工作進度等進行定時檢查,及時總結經驗、整改問題。
3.本科畢業設計(論文)評閱、答辯(含二次答辯)和成績評定。根據學校安排,按照相關文件要求和學院具體實施細則進行。
4.評優。根據學校安排,按照相關文件要求和學院具體實施細則做好評優工作。
5.答辯時間。根據教學進程安排,本科畢業答辯工作統一安排在2022年6月6日~6月10日進行(輔修專業畢業答辯安排在2022年5月30日~6月2日進行),各單位須合理安排畢業設計(論文)工作進度及答辯工作。
6.關于重修。對于重修畢業設計(論文)、畢業實習的學生,各學院需提前安排指導教師,并指導學生按學校通知時間辦理相關手續。
7.總結和歸檔。各學院按照相關文件要求進行工作總結、資料歸檔。特別提示:學生畢業設計(論文)成果要同時保存紙質和WORD文檔。
教務處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