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2021年高等學校實驗室信息統計數據上報工作的通知

    ( 來源: 發布者:jwc 發布日期:2021年08月27日 )

    校屬各單位:

    根據省教育廳轉發《教育部關于報送20202021學年高等學校實驗室信息統計數據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8號)文件要求,2021年繼續開展高等學校實驗室信息統計數據上報工作。現將我校2020-2021學年實驗室信息統計數據相關工作安排如下:

    一、報送范圍

    全校所有學院(中心)管理的教學及科研用實驗室、實訓室,各報表統計時間范圍202091日至2021831

    二、報送時間

    202191日——2021930

    三、報送內容

    按照教育部統計要求,實驗室信息統計數據報送工作是教育部要求的每年一次的常規工作。2020-2021學年高等學校實驗室信息統計包括7個基表和1個綜表(見附件),其中基表是反映高等學校實驗室基本情況的基礎報表,綜表是由基表數據經軟件(統計)生成的反映高等學校實驗室情況的綜合報表。我校需要報送7個基表和綜表一,各個表格的具體名稱如下:

    (一)基表一:教學科研儀器設備表(SJ1

    (二)基表二:教學科研儀器設備增減變動情況表(SJ2

    (三)基表三:貴重儀器設備表(SJ3

    (四)基表四:教學實驗項目表(SJ4

    (五)基表五:專任實驗室人員表(SJ5

    (六)基表六:實驗室基本情況表(SJ6

    (七)基表七:實驗室經費情況表(SJ7

    (八)綜表一:高等學校實驗室綜合信息表(SZ1)

    四、填報注意事項

    (一)請注意實驗室編號、名稱和實驗項目編號、名稱的一致性;

    (二)填報表格前請認真閱讀“填報說明”;

    (三)一門課開設多個實驗項目,應填報多條,不應只填寫一條;

    (四)填報數據需經“實驗室信息統計檢測軟件”檢測無誤后報送。

    五、具體分工與填報方法

    (一)基表一、二、三:國資處協助各單位負責填報;

    (二)基表三、四、五、六、七:各學院(中心)進行填報,教務處負責提供相關指標解釋、方法咨詢及數據匯總、校驗、報送等工作。

    六、工作進度安排

    (一)202191日—915日:各學院實驗室(中心)按照相關表格要求進行數據采集填報,提交紙質版和電子版材料至教務處;

    (二)2021916日—920日:教務處對數據進行匯總、檢查,并對數據進行首次提交;

    (三)2021921日—925日:對提交校驗出問題的數據進行整理、反饋到相關部門,相關部門的錄入人員進行數據的修正;

    (四)2021926日—930日:教務處提交最終數據到教育部高等學校實驗室信息統計系統。

    七、報送形式

    各實驗室統計報表以學院為單位匯總后,由各學院主管領導審核簽字蓋章后報送教務處匯總,電子版發送至:guohaibin@ncwu.edu.cn,聯系電話:69313787,聯系人:郭海濱。

    八、填報要求

    (一)請各單位負責數據填報的老師加入數據填報QQ172237300,并填寫附件2:實驗室數據填報負責人匯總表, 95日前發至guohaibin@ncwu.edu.cn

    (二)請各學院(中心)嚴格按照填報要求進行本次數據填報工作。各學院(中心)主管領導是本次數據填報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每位填報人需對填寫數據的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三)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實驗室信息統計數據的填報及收集整理工作,安排專人負責,加強業務培訓,確保各項數據的準確性和完整性,并注意保存上報數據資料。請務必嚴格按照樣表和填報說明填寫,可在去年2020年度數據填報的基礎上,在規定時間內送報,以免延誤學校上報省教育廳。

     

     

    教務處

    2021827

     

    更新日期: 2021-08-27
    久久久精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