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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規范使用校辦管理會議場地的通知

    ( 來源:校辦 發布者:xb 發布日期:2015年06月23日 )

    校屬各單位:

           為更好地服務各類校級會議(參見《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校級會議管理辦法》(華水政[2014]126號))及學術交流、公務活動,現將校長辦公室負責管理的會議場地使用申請及注意事項通知如下:

    一、會議場地基本情況

    序號

    場地名稱

    位  置

    座位數

    主要設備

    1

    第二會議室

    花園校區

    行政樓二樓

    209-211

    10-15

    DVD、電視機

    2

    第三會議室

    花園校區

    行政樓二樓

    210-212

    20-35

    投影、多媒體

    3

    第四會議室

    花園校區

    行政樓二樓

    225

    50-90

    投影、話筒、多媒體

    4

    第一報告廳

    龍子湖校區

    1號教學樓北側

    360-440

    投影、話筒、多媒體

    5

    第四報告廳

    龍子湖校區

    S1實驗樓南側

    100-160

    投影、話筒、多媒體

    二、日常管理及使用申請

    校長辦公室負責上述會議場地的申請審批及使用管理,確保各項基礎設備設施正常運行。

    申請使用單位應至少提前一天以上提出申請,并填寫、提交《校長辦公室會議場地申請使用單》(見附件),由校長辦公室統籌安排。

    三、注意事項

    1、會議場地優先保障學校校級會議、學術交流及公務活動,不承接文藝演出和商業活動。

    2、會議場地使用單位須提前做好各項會務準備工作,如會場布置、音響及多媒體設備調試、桌簽擺放、衛生保潔等。各類場地內請勿懸掛條幅、張貼海報。

    3、會議場地內部格局相對固定,請勿隨意變動。其中,第一報告廳會場基本格局為:主席臺上四張會議長桌、八把座椅,臺下兩排活動桌椅,東西入口處簽到桌椅各一套。根據會議、活動實際情況確需調整者,須提前與校長辦公室溝通。

    4、各使用單位須在會議、活動結束后做好會場保潔、桌椅整理工作。其中,申請使用第一報告廳者須在申請單中填寫會場設施維護、衛生保潔負責人及聯系電話,待會議、活動結束后安排相關人員將主席臺地毯、臺上臺下桌椅清理擦拭干凈(含桌斗清理)、擺放整齊,將報告廳內整個地面、東西入口處走廊清掃干凈。由校長辦公室工作人員進行驗收。

    5、使用第一報告廳時須保持會場后方安全出口暢通。

    6、離開會場時請關閉空調、飲水機等電器電源,關好門窗。

    7、校長辦公室會議場地管理聯系人:姚建斌;辦公電話:69127202;辦公地點:花園校區行政樓223室。

    附件:校長辦公室會議場地申請使用單.docx





    校長辦公室

    2015618



    更新日期: 2015-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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