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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2021年秋季學期疫情防控常態化管理的通知

    ( 來源: 發布者: 發布日期:2021年10月10日 )

    校屬各單位、全體師生:

    根據省委省政府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全省教育系統疫情防控電視電話會議精神,以及《鄭州市教育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鄭州市教育系統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鄭教疫防辦〔2021〕66號)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為切實做好我校秋季學期返校開學后疫情防控常態化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時刻繃緊疫情防控這根弦

    全校師生員工要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全面落實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工作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高度,把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務必把疫情防控工作作為現階段開展一切工作的前提,切忌麻痹大意和存在僥幸心理,持續鞏固來之不易的防疫成果,從嚴從緊從實從細加強全校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

    二、精準分類管理,培養常態化疫情防控思想

    (一)教師管理

    教師由學校疫情防控教師工作組負責統籌管理。

    1.明確責任,做好疫情防控預案。各二級單位網格長作為本單位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疫情防控的組織領導和責任落實,根據疫情變化和學校規定,完善本單位疫情聯防聯控工作機制、具體防控方案和應急預案,細化各項防控措施,確保學校防疫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2.堅持“日報告”“零報告”制度。所有教師堅持每日8:00前通過學校的“健康打卡”上報個人情況,各二級單位詳細掌握本單位每位教職工健康狀況和外出行動軌跡。

    3.從嚴把控“離鄭”審批。所有教師堅持非必要不離市原則,確需離開鄭州市的,按照管理權限履行請銷假手續。外出過程中,不得前往中高風險地區,嚴格遵守旅居地疫情防控政策。

    (二)學生管理

    學生由學校疫情防控學生工作組負責統籌管理。

    1.建立健全疫情防控隊伍。各學院在學生中建立疫情防控隊伍,發揮各級組織和學生黨員、學生骨干作用,組建“學校-學院-年級-班級-宿舍-個人”六級通報反饋體系,學生工作處負責人、學院黨委副書記、輔導員、班長、宿舍長、學生本人分別是各級主體負責人。

    2.持續加強教育引導。充分發揮專兼職輔導員隊伍、研究生導師和學生骨干力量,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和廣大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做到思想引導早到位、工作布置早到位、信息反饋早到位、應急處置早到位,引導學生堅決服從學校統一管理,堅信疫情防控阻擊戰必勝,結合學業輔導,確保學生思想穩定、情緒穩定、心態穩定。

    3.堅持健康申報和體溫監測。加強校園健康監測,堅決落實學校傳染病疫情報告、晨午檢、因病缺勤追蹤登記及病因追蹤制度和日報告、零報告制度等。學生每天早晨6:00—8:00、12:00—14:00檢測體溫,每天下午4點以前如實在“指點天下”系統完成健康上報,各學院須掌握學生每日動態,做好缺勤、早退、請假記錄。配合相關工作組加強流感等秋冬季高發傳染病的監測、分析、預警、處置。

    4.加強出入校園管理。要求學生嚴格遵守學校進出管理規定,未經學校批準同意,堅決不離開校園。確需離校的,必須堅持外出請假報告制度,按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返校時要積極配合進行體溫檢測,出示健康碼,保證入校身體狀況健康,返校后必須銷假。

    5.加強校外實習管理。確需并經批準到校外基地開展實習、學研活動,要嚴格執行“點對點”“兩點一線”制度,必須集體統一乘車往返,基地實施封閉管理。到校屬基地之外開展實習、學研活動,應遵照當地防控要求實行封閉管理,由相關學院指派專人負責,精準掌握學生健康狀況和行動軌跡。

    (三)“三保人員”管理

    “三保人員”由用工單位負責統籌管理,管理工作重點參照“教師管理”執行。

    (四)臨時來校人員管理

    因工作需要確需入校的,各單位應至少提前一日經由學校辦公系統報學校疫情防控相關工作組審批并報學校疫情防控辦公室備案,經保衛處查驗備案表、健康碼及體溫正常后,由校內接洽單位工作人員接入校園;未經學校疫情防控相關工作組審批、沒有校內接洽人員的不得進入校園。

    三、強化分工協作,保障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校屬各單位要主動學習掌握各級疫情防控部門的政策措施以及學校疫情防控領導小組的工作安排,明確責任和分工,同時注重與其他部門的配合,堅持科學預防,嚴控重點場所,關注重點人群,強化健康教育,抓好食品安全,加強應急演練,努力為師生打造健康安全的學習生活環境。

    四、壓實各方責任,強化日常監督和檢查

    學校各級疫情防控責任人要高度重視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堅決克服麻痹思想、松勁心態、僥幸心理、厭戰情緒,切實履職盡責,落實工作措施。學校疫情防控督查組將不定期開展督導檢查。對工作中組織領導不力、不擔當作為、作風漂浮、落實不到位、遲報瞞報漏報、弄虛作假、失職瀆職、整改不及時不徹底,以及師生員工擾亂疫情防控紀律、有損學校形象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嚴肅查處,依法依規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疫情防控期間,各單位如遇有重要緊急情況,請及時向校防控辦報告(聯系電話:0371-65790707)。疫情防控各項需要審批報備的工作流程,由各有關單位通過學校辦公系統“疫情防控預約審批” 專欄網上辦理。家屬區疫情防控按社區管理要求執行。學校將根據疫情防控形勢變化和上級要求,及時調整防控政策。

     

    特此通知

     

    學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10月9日

    更新日期: 2021-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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