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屬各單位:
進入汛期以來,河南省及鄭州市發生特大暴雨極端天氣,自然災害和安全事故多發,全省防汛救災、災后恢復等工作仍在持續。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汛救災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及《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全省教育系統汛期安全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要求,確保學校廣大師生汛期安全,現就做好學校汛期安全管理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汛期安全管理工作。各單位要充分認識汛期學校安全管理工作面臨的嚴峻形勢,樹牢“以人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把防汛工作作為當前的重要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廣大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強化防范措施,層層落實責任,全面做好學校汛期安全管理工作。要建立健全汛期溝通協調機制,做到早準備、早預防、早部署,抓細抓實汛期安全管理工作。要在汛期持續開展“把災難當教材,與祖國共成長”活動,加強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不斷提升廣大師生的思想素養,增強安全意識。
二、加強對汛期教職工培訓活動的安全監管。在汛期,各單位原則上不得舉辦教職工培訓活動;確需舉辦的,要按照規定的要求和程序報批,并從嚴審批;未經批準,一律不得組織。正在汛期舉辦的教職工培訓活動,要嚴格落實安全管理規定和要求,確保教職工安全。
三、強化汛期學生活動安全管理工作。各單位要嚴格落實《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廳關于抓細抓小抓實全省校園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教高發〔2021〕80號)精神,加強對暑期各項學生活動的管理。學生處、研究生院、校團委、各學院等單位要強化對汛期學生實習、實踐等活動的管理,未經批準,不得舉辦汛期學生實習、實踐等活動;已在汛期開展的學生實習、實踐等活動,要落實規定,明確責任,確保學生安全。
四、扎實做好預防學生溺亡工作。學生處、研究生院、各學院等單位要按照《河南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預防暑期學生溺亡工作的緊急通知》(教辦安全〔2021〕192號)精神,以對學生生命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強化防范措施,堅決預防和遏制學生溺亡事件的發生。
五、全面做好留校生服務管理工作。學生處、研究生院、各學院等單位要準確掌握留校學生(含留校留學生)的基本信息,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強服務和管理,滿足他們留校期間學習、就餐、住宿和活動等方面的需要;同時,要高度重視留校期間的安全管理工作,確保留校生在疫情防控、食品、用水、用電和防汛等方面的安全。對外出的留校生,要嚴格落實請銷假制度,保證外出安全。
六、開展校園建筑和設施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工作。保衛處、后勤服務中心、校辦產業管理處等單位要在前期排查的基礎上,按照《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在全省教育系統集中開展安全穩定問題排查整治專項行動的通知》(教安全〔2021〕132號)精神,對校園建筑、鍋爐和其他設施等進行再排查、再落實、再整改。要按照“汛期不過、檢查不停、整改不止”的要求,持續開展度汛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緊盯未完成整改的隱患問題,及時發現險情征兆,盡快組織搶險處置和報告,確保防洪度汛安全。
七、高度重視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科技處、教務處、各學院要安排專人,定期在汛期對教學、科研實驗室進行全面巡查,消除安全隱患。要重點做好危險化學品的運輸和儲存等工作,不因汛期而發生意外。對確需在汛期開展實驗活動的,要嚴格落實實驗操作安全管理制度,嚴禁違規操作,確保實驗過程安全。
八、切實強化值班值守和信息報送工作。學校總值班室、保衛處、后勤服務中心等單位要嚴格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嚴肅值班紀律,確保值班人員在崗在位。其他各單位要加強假期值班,認真履行值班職責,值班人員保持通訊工具24小時暢通。各單位要嚴格按照要求,做好信息報送工作,及時、準確上報防汛和安全信息,不得遲報、漏報和瞞報。相關動態信息報至校長辦公室郵箱:xb@ncwu.edu.cn。
聯系人:趙龍偉;聯系電話:69127202
黨委辦公室 校長辦公室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