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參加2014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獎評選的通知
校屬各單位:
根據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關于修訂印發《河南省高等學校思想政治工作獎評審辦法》的通知(豫高發〔2012〕35號)精神,結合工作實際,現將2014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獎評選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獎項
2014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獎的評選獎項為“河南省高等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優秀品牌”。
二、評選對象
河南省高等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優秀品牌評選對象:高校在長期思想政治工作中積累形成的、目前仍在發揮作用的、師生認可的、有一定影響力和示范推廣價值的工作成果。
歷年來已經獲得過河南省高等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優秀品牌的,不得重復申報。
三、評選條件和標準
1.精心策劃和長期培育,密切聯系高校工作實際和大學生思想實際,有較高的理論價值和較強的現實指導意義,有深厚的歷史積淀,在育人方面發揮著積極作用;
2.具有較強的創新性和獨特性,能夠結合學校特點和辦學實際,品牌優勢和教育效果明顯,深受學生普遍歡迎,被大多數學生高度評價和充分肯定;
3.能夠反映本校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成效,社會反響較大,在一定范圍內具有較強的影響力,有學習、借鑒、復制和推廣價值;
4.優秀品牌為固化成果,且目前仍然存在并發揮作用。
四、申報材料清單
1.《河南省高等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優秀品牌申報表》,一式5份,用A4紙打印裝訂。
2.該成果的工作總結1份(4000字左右),近兩年的活動資料及開展情況證明1份,應用及推廣情況證明1份。
3.其他輔助證明材料。
上述材料電子版,以壓縮包形式發送至指定信箱:hszyh@ncwu.edu.cn(文檔標注:xx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品牌)
五、工作要求
1.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評選工作,嚴格對照評選條件和標準,堅持少而精的原則,認真做好組織評選和推薦工作。
2.按照工作計劃,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廳將對今年遴選出的思想政治工作優秀品牌匯編成冊,結集出版,以發揮更大的示范和輻射作用。各單位要對申報品牌認真梳理總結,客觀、準確、全面反映品牌成果和價值,力求做到可借鑒、可推廣。
3.認真填寫《河南省高等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優秀品牌申報表》,并于6月13日前將材料報送黨委宣傳部(行政樓324),黨委宣傳部將對上報材料組織專家進行初審,初審合格后,推薦并上報河南省教育廳。
聯系電話:69127208
黨委宣傳部
2014.6.6
附件:河南省高等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優秀品牌申報表
河南省高等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優秀品牌申報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