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4年度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考核評選的通知
各黨委、黨總支、直屬黨支部,校屬各單位:
為進一步鞏固我校精神文明單位創建成果,鍥而不舍持續深化精神文明單位創建工作,按照校文明委工作安排,校文明辦決定開展2014年度精神文明建設考核評選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評選對象
1.校屬各處級單位。
2.全體教職員工、全體在校大學生。
二、評選類型、標準、比例
1.文明單位
文明單位的考核、評選標準、比例參照《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文明單位創建辦法》相關要求執行。
2.“十大文明教工”
(1)“十大文明教工”評選標準(見附件3),重點從助人為樂、見義勇為、誠實守信、敬業奉獻、孝老愛親等5個方面推薦評選。
(2)“十大文明教工”的推薦以各黨委、黨總支、直屬黨支部為單位開展,推薦名額按照各黨委、黨總支、直屬黨支部教職工總額的1%來確定(含離退休教職工),推薦的重點是一線教工,處級干部原則上不參評。
3.文明班級、文明宿舍、“十大文明學生”
文明班級、文明宿舍、“十大文明學生”由黨委學工部參照相關標準組織評選。
三、考核程序
1.自查自評
各單位要認真對照《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考核自評表》(附件2),緊密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認真填寫《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考核表》(附件1),校文明辦將對各單位報送的《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考核表》在校內辦公系統上統一進行公示。
2.自主申報
自評分數在90分以上的單位可以自主申報校級文明單位,并請在自評表左上角用筆標示“申報文明單位”字樣。
3.考核評審
2014年度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考核、評選工作是在校文明委領導下,由校文明辦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具體分以下3個步驟:
(1)實地考察。實地考察與2014年度處級單位和處級干部考核工作同步進行。
(2)初審。各單位報送考核材料或推薦材料后,校文明辦對考核材料、推薦材料進行初審。
(3)組織召開評選會,評選出2014年度校級文明單位和“十大文明教工”。
4.征求意見
校文明辦對2014年度校級文明單位候選單位和“十大文明教工”候選人選分別征求紀委、保衛處、教務處、人事處、總務后勤處等部門意見。
四、工作要求
1.各單位要根據本通知的相關要求和規定,高度重視2014年度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考核、評選工作,對照條件,認真總結,實事求是,不走過場。
2.所有處級單位必須報送《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考核表》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考核自評表》,所獲獎勵需提供獲獎證書復印件。
3.各單位要以本次校內精神文明建設年度考核為契機,認真回顧總結工作亮點和特色,持續深化精神文明單位創建工作,為我校省級文明單位復查、全國文明單位創建奠定良好的基礎。
五、時間安排
1.2015年3月28日前,校屬各單位完成自查自評工作,并將《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考核表》、《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考核自評表》及單位(集體)獲獎證書復印件,《“十大文明教工”推薦表》(附件4)報送至校文明辦。
2.2015年3月30日前,黨委學工部將文明班級、文明宿舍、“十大文明學生”推薦表等材料報送至校文明辦。
3.報送材料同時發送電子文檔至:hswmb@ncwu.edu.cn。
聯系人:張兵建,聯系電話:69127207。
地 點:行政樓323房間。
附件1: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處級單位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考核表.doc
附件2: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處級單位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考核評分表.doc
附件3: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十大文明教工(學生)”評選標準.doc
附件4: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十大文明教工”推薦表.doc
附件5: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十大文明學生”推薦表.doc
校文明辦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