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開展2016年度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的通知

    ( 來源:校文明辦 發布者:wmb 發布日期:2017年04月10日 )

    各黨委、黨總支、直屬黨支部,校屬各單位:

        為充分展示我校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的豐碩成果,進一步鞏固提升我校精神文明建設水平,根據年度工作安排,擬于近期開展2016年度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

        1.校屬各處級單位。

        2.全體教職員工(含離退休職工)、全體在校學生。

        二、評選要求

    1.評選類型

    2016年度精神文明建設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類型分為校級文明單位、文明家庭、文明教工、文明班級、文明宿舍和文明學生。

    2.評選條件

    (1)文明單位要符合以下基本條件:組織領導有力、創建工作扎實,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風尚良好,學習氛圍濃厚、文化生活豐富,管理科學民主、職工遵紀守法,內外環境優美、環保工作達標,業務水平領先、工作實績顯著。具體標準詳見附件1。

    (2)文明家庭由校工會參照相關標準組織評選。

    (3)文明班級、文明宿舍、文明學生由黨委學工部參照相關標準組織評選。

    (4)文明教工評選標準詳見附件2,重點從助人為樂、見義勇為、誠實守信、敬業奉獻、孝老愛親等5個方面評選。

    3.評選名額

    文明單位按學校處級單位總數的10%評選。文明班級數、文明宿舍數分別按其總數的2%評選。文明家庭、文明教工、文明學生的評選名額均為10個。

        三、評選程序

        1. 自愿申報

    (1)文明單位申報要求:4月19日前,符合申報條件的單位向學校文明辦提出書面申請(主要內容包括2016年精神文明創建活動開展情況、所獲獎勵等)。

    (2)文明教工申報要求:文明教工評選以各黨委、黨總支、直屬黨支部為單位開展,推薦1名教職工(含離退休教職工),推薦的重點是一線教工,處級干部原則上不參評。4月19日前向校文明辦報送候選人的推薦表(見附件3)。

    2.組織考評

    (1)文明單位考評。考評主要采取群眾評議、日常考核和實地考察等方法,綜合考評被考核單位2016年度精神文明創建工作成效。考評成績滿分100分,包括日常考核(省級文明單位標兵年度復查材料報送情況、年度精神文明建設重點工作開展情況)(65分)、實地考察(15分)、獎勵(10分)和群眾評議(10分)。被考核單位的最終總成績按照教學科研單位和管理服務部門分別排名,按照一定比例評選出文明單位。校文明辦負責組織考評組實地考核(不提供文明檔案材料)、群眾評議。

        (2)文明教工考評。校文明辦負責組織相關會議評選文明教工。

        3.征求意見

    校文明辦對2016年度校級文明單位候選單位和文明教工候選人分別征求相關部門意見

    4.評選上報

    校文明辦對各單位報送的評選材料進行審核、匯總,報校文明委研究確定。

    5.網上公示

    校文明辦將在校園網主頁上對校文明委研究確定的文明單位、文明家庭、文明教工、文明班級、文明宿舍和文明學生名單進行為期一周的公示。

    6.命名表彰

    校文明辦將公示后無異議的文明單位、文明家庭、文明教工、文明班級、文明宿舍和文明學生名單呈送校黨委命名表彰。

        四、工作要求

        各單位要根據本通知的相關要求和規定,高度重視2016年度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把評選工作作為推進精神文明建設的有力抓手,擺上重要位置,作出周密安排。做到程序規范、標準統一、公開公正,使評選評選結果得到師生廣泛認可。

         聯系人:韓江峰,聯系電話:69127207。

         地   址:龍子湖校區12號學生宿舍樓一樓12102房間。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文明辦

    2017年4月10日

        

    附件1:2016年度校級文明單位測評體系.doc


            附件2: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文明教工評選標準.doc

            附件3: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文明教工推薦表.doc






    更新日期: 2017-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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